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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中国慈善榜是对中国慈善事业的反思

(2007-05-10 18:01:17)
标签:

中国慈善榜

慈善

分类: 杂谈:鸿观世界
                                     文/鸿水
 
福布斯每年都发布一些榜单,较为引人注目,成立8年来,福布斯取消的第一个榜单竟然是中国慈善榜。我觉得取消得好。因为取消中国慈善榜实际上是对中国慈善事业目前现状的一种反讽与反思
 
一直以来,在中国人的传统认识里,做好人好事就是要不留姓名,主动邀功请赏是要被鄙视的,别人说你做好事了还要推托一二;干工作一定是要卖命的,所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于是乎,“好人不长寿,祸害一千年”。这种传统的价值观、人生观在当今中国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尴尬和挑战。
 

有关官员、学者、慈善人士话中国慈善事业的现状,称99%的企业从来没有参与过捐赠。我认为企业没有义务进行慈善捐助,要怪首先怪我国的慈善政策没能调动企业、企业家进行慈善捐助的积极性。我们通常说,人要讲良心,但什么才是良心,这是一个没有量化的概念;同样,我们说企业要承担起社会责任,怎么样才算承担起了社会责任呢?同样无法量化。

 

所以,关键问题,还是中国的慈善事业缺乏法律规范和制度保障。有关部门并没有给富豪、企业家以及慈善、公益事业的捐助者提供足够多的捐助条件。想搞慈善、公益捐助,各种手续繁琐,没有足够多的耐心、恒心、热心和“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博大胸襟,这事儿还真不成。特别是目前实施的“捐赠减税”政策,“减税”的力度远远不够。

 

再则,在中国很多富豪、企业家眼里,“露富”是很可怕的。没钱的时候想钱,拼命挣钱,有了钱却活得偷偷摸摸,不敢声张,以致做好人好事也要偷偷摸摸。造成这一局面的首要原因是中国的社会大环境。因为,人们刚刚脱离贫困、解决温饱问题没几年,有些农村地区甚至连温饱问题还没有解决,贫、富之间存在矛盾。在城市,因为贫富差距导致了一部分人有“仇富”心态,再加上一些富豪本身的劣根性“为富不仁”,两者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从而导致热衷于慈善事业、或者有心回报社会的富豪、企业家在搞慈善捐助时默不作声,继续遵循做好人好事不留姓名的传统美德。

 

我们知道,搞慈善晚宴在国外异常流行,很多人把慈善晚宴当成做好人好事的一种流行方式,甚至是生活方式。但在中国,很多富豪、企业家对此不屑。去年,有关慈善机构就在北京发布举行该慈善晚宴的消息,但后来却无人响应,被迫不了了之。

 

实际上,这里面也牵扯到一些“公章索捐”以及“慈善腐败”等问题。举个很简单的经历。我曾经给贵州山区的孩子捐助一些衣物,本来是要通过有关部门进行捐钱的。后来听到当地的小学老师说,不要捐钱,即使捐了钱,也不一定能到他们手里,要捐就捐衣物、学习用品,一般都能分发下来。

 

另外,受捐者、受助者不懂得感恩也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如果你没有做好人好事,没有人责怪你,一旦你做了,或者做得不够完美,有的人就觉得你什么都是应该的,甚至还会遭受指责。比如,深圳义工丛飞,生前做过很多好事,有的受捐者按月给丛飞打电话,只有一句话“你该给我寄钱了”,如果晚寄了一两天,他们会问:“你怎么还没有给我寄钱啊?”还有的受捐者大学毕业之后,就人间蒸发了,丛飞到死都没有见过他们。这样的人虽然是少数,但“一个老鼠坏一锅汤”,影响甚坏。

 

插播一下,沉默也是中国的传统美德。沉默是永远的大多数。不再沉默的人在部分沉默者的眼里是逞能、想当英雄、想成名,反正是居心不良。这是我不愿意看到的。

 

早在2005年,我曾在《新京报》发表评论《见死不救,该当何罪?》,建议对见死不救的行为予以惩罚。当然,如果有人见义勇为了,被救者非但不感恩,而且还逃之夭夭,或者拒见义勇为者千里之外,那么,对于这部分人,除了道德谴责,是否应该从制度上、从法律法规方面予以严惩?

 

慈善捐助和见义勇为都是好人做好事,都应该大力提倡和鼓励,但如果缺乏法律保障、制度规范和相关监管,让好人继续难当,这个伟大的事业也是会步履维艰的。

 

                                  文未校对,见错必改

 

 

 

 

 

 

取消中国慈善榜是对中国慈善事业的反思

 

河北青年报:鸿水专栏*鸿言无忌,每周六见报,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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