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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了徐静蕾在《伤城》中的表现,一不小心又看到了她的博文——《此王八拳是否彼王八拳之“娱乐策划人”》。
文中说:“最近,街面上新不知道哪儿窜出来一些跳梁老鼠,例如时下新兴的所谓‘娱乐策划人’,这种人中的有一部分真是有意思,一个苍蝇就想要坏一锅汤。”
“这种人,必是要拉上些垫背的,腆着脸当另外一些看着有名的人的寄生虫,谁最近消息多就往谁身上寄。有血气方刚的朋友不胜其扰,有点儿不耐烦,说已经打听到其中一个无耻之徒的详细地址,干脆上去暴打一顿算了。我说非也,你打了他他可就高兴了,必是天天拎着一大喇叭游街:号外号外!!谁谁谁打我啦!!!打得我鼻青脸肿屁滚尿流啦!!!”
这篇文章出来以后,我看到有新闻报道说徐静蕾歧视外地人。我敢说,这个“歧视新闻”一定那些恶俗的所谓的“娱乐策划人”所制造的。
同时,娱乐策划人田金双适时撰写了《徐静蕾应该向所有的娱乐策划人道歉》的评论。田金双的观点,我是不赞同的。我对田金双有一定的了解,他是重在策划的,并不是徐静蕾炮轰的“跳梁小丑”。事实上,徐静蕾也没有指责所有的“娱乐策划人”,只是说的那些“跳梁小丑”,而徐静蕾所说的“跳梁小丑”,恰恰是我认识的。对于徐静蕾炮轰的“跳梁小丑”,我是极度反感的。他们低级的、恶俗的炒作让我感到恶心。他们曾多次让我参与,我都拒绝了。我不想和如此恶俗的、低级的炒作者同流合污。
艺人的宣传是必要的,但宣传的方式绝对不是损人利己的、低级趣味的。而这些“跳梁小丑”最擅长的就是损人利己和低级趣味,并以此为荣。其中,李湘和李厚霖的离婚就是别有用心的恶意炒作,某人向李湘求婚更是一场恶俗的闹剧。这些以制造娱乐垃圾为己任的“跳梁小丑”是应当重拳打击的,绝对不能给他们提供生存空间。徐静蕾在博客中也说,绝对不提他们的名字,这是明智的。我为徐静蕾鼓掌,骂得好!根本无须向某些娱乐策划人道歉。
在此透露一个消息,某著名杂志的编辑来京约稿,找到我,聊天中得知,他们的一个编辑,也就是2006年参与李湘李厚霖离婚以及李厚霖“偷情”炒作事件的、所谓的、自封的网络红人Z某某,此人的恶劣炒作行径被单位领导知晓,领导郑重警告他:如果再恶意炒作,就将被单位除名。此人为了不失去那个平台,最近收敛了很多。看来,对付这种人,还真点来点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