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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水杂谈 |
分类: 鸿水:自娱自乐 |
这篇文章揭批两个问题:一、传统媒体转载文章不支付稿酬或者大量网络媒体转载文章既无稿酬也不署名;二、揭批“文抄公”的丑陋行径,并公开曝光一美女抄袭者,以儆效尤。
先说第一个问题:传统媒体转载文章不支付稿酬或者大量网络媒体转载文章既无稿酬也不署名。
说起来有点悲哀,一段时间以来,我辛辛苦苦写出来的诸多文章频频遭遇抄袭,很多文章更是登上一些著名网站的头条,如搜狐、天涯、凤凰网等等。这些文章都是我的原创文章,很多已经被报纸、杂志刊发,仅我新浪博客的原创评论文章已经被近百余家报纸、杂志等转载,绝大多数的报纸、杂志编辑主动和我联系,并及时支付了稿酬。但有一部分的稿酬迟迟没有到到位。比如:《齐鲁晚报》7月27日刊登的《周杰伦踩痛乐坛》的评论文章,4个多月过去了,未见稿酬;《信息时报》刊发的不少评论文章,至今未见一张稿酬单。最值得表扬的《环球时报》,该报的编辑不但主动热情,而且文章一旦刊发,稿费一星期之内必到,要知道《环球时报》也是日报啊!而且,该报的稿费标准比其他所有报纸的都高很多。
让我不能理解的是:有些报纸的编辑竟然把我的评论掐头去尾或者把核心的部分摘出去,然后组织一下,就变成了自己的评论,有如此做法的媒体编辑有《齐鲁晚报》等。从来就没给过稿费的有《承德晚报》等不少地方晚报。有些网站煞有介事地注明:被转载的文章作者索要稿费请联系,结果,发出索要邮件之后,总是石沉大海,如解放网等。还有一批网站转发我的评论文章从来不署名,这样的网站大量存在,比如:北国网、qq、华商网等等。同样是媒体,这些编辑应该懂得起码的尊重吧,我没有向你们要稿费就已经很不错了,既然转载我的文章,为什么连署名权也给剥夺了呢?
你们这帮可恶的罪魁祸首们,给你们刀子,自杀去吧,上帝在召唤你们——这帮“逼良为娼”的垃圾媒体!
第二个问题:深刻揭批“文抄公”的丑陋行径,并公开曝光一美女抄袭者,以儆效尤。
首先要说的是,一些著名网站、博客等首页,如凤凰网头条、搜狐网首页、瑞丽博客、天涯等等,都有出现了我的文章,但作者并不是我,所有的转载均未注明转载、根本连我的名字也没有。我给一朋友说:我的文章最近被抄袭的很严重。朋友说:谁叫你是名人。有人甚至对我说:这说明你火啊。晕,我有那么大名气吗?我有那么火吗?这难道就是抄袭者的理由吗?谬论!还有谬论称:因为你写得好才抄你的。难道,你看别人不顺眼你就可以把别人杀掉吗?还不受到法律制裁吗?没那道理。
29日,我从搜狐博客首页看到:《上床,现代青年男女的主流沟通方式?》一看到这个标题,我就感到很奇怪,因为之前我曾撰写了《上床,现代青年男女的主流沟通方式》,这是我“情感批判书系列”文章中的第一篇。于是点击进去看看,一看是我的文章,但没有我的署名,文章来源写着:瑞丽女性。我就找到了瑞丽女性网,于是找到了抄袭者“紫硕”(见图),这篇文章题目、内容一字不差。发表时间是11月16日。而我的文章早在8月21日就发表在了新浪博客,之前发表在《中国女性》杂志。这位抄袭者是位美女,人长得挺可爱,还是瑞丽博客之星(见图),这样的小偷也能成为“星”,瑞丽博客真是有眼无珠。她的博客点击率为34038(见图),而我这一篇文章就为她带来了12000点击(见图)。后来我让搜狐博客的编辑把那个文章撤下来。好在搜狐博客的编辑申明大义,把文章撤了。该编辑还告诉我:给瑞丽博客写文章是要给稿费的。敢情这位抄袭者拿我的文章去赚稿费了。不仅仅是稿费,还有人气、甚至名气,她不被选上了博客之星吗(见图)?该博客首页一直挂她的美好形象。对于这样的抄袭者,我要追索每篇不低于2000元赔偿,把这些钱用于救助失学儿童或者其他公益事业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儿。
公开曝光者为美女抄袭者,就是要以儆效尤。在这里,警告所有的抄袭者,抄袭是可耻的,是要被追究法律责任和公开曝光的。这是第一个,但不是最后一个。我会陆续曝光那些抄袭者的丑陋嘴脸。不管你们以任何形式抄袭,只要有人举报,一经查实,全部曝光。
注:看到有朋友留言说,此人的博客照片也是抄袭,难道这个人就没有一点是真实的了吗?这个博客以及主人可是瑞丽博客所谓的博客之星哦。
瑞丽博客之星
瑞丽博客首页截图
博客之星的个人介绍
抄袭文章截图-1
抄袭文章截图-2
博客之星的博客点击总数
抄袭者的博客题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