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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夜宴》《宝贝计划》等诸多电影DVD碟片的制作和出版单位的有关同志
本人热爱电影,经常撰写一些文娱、电影等方面的评论,借着工作之便,为中国的电影事业作了不少贡献,不管是《夜宴》上亿票房还是《宝贝计划》正在垫高的人民币厚度,即便是像《无极》那样造价极高口碑极差的电影,里面也有本人的一份血汗钱。
曾经,我在其他评论文章里提到:这年头,我们为电信事业做的贡献太多了,对电影做的贡献少得可怜。旨在呼吁支持国产电影等等。可是,咱老百姓赚点钱不容易,去电影院看场几十块钱一场电影,都得拿捏一二,和诸位导演、演员、制片人、出品人等等不能比,陈凯歌搭了个景一甩手几百万,张艺谋搞电影首映砸3000万,张伟平还冲着媒体喊:值!值!按照国际惯例,不多!不多。现在连银行收费都是执行唬人的国际惯例,就是服务水平还没有达到国际水平,暂时执行国际惯例有困难。
反正你们是“爷”,我等消费者只能甘当“孙子”,说什么顾客是上帝,哪家“爷”把顾客当上帝了?说的永远都比做得多。
我花钱买《夜宴》、《宝贝计划》等DVD碟片明明是为了看电影的,可是,看电影之前必须看很长一段时间的广告,少则三五分钟。像《夜宴》、《宝贝计划》、《无极》等炒作大、造价高、明星大腕云集的电影DVD碟片附加的广告更多,前面有,后面还有。最可恶的是,这些附加的广告是不能快进的,也就是说,你要是想看你买的DVD电影碟片,你就必须先消费广告,否则,别想看电影。被电影DVD碟片的制作和出版者视为上帝的消费者,我竟然没有选择权。一旦看完广告,遥控器才能起到作用,可以选择快进,可以分段看电影,看片花等等,为什么播放广告的时候就不能快进呢?这不是明显的强制消费广告吗?属于典型的“霸王”做法。
17日,我分别致电中国消费者协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新闻出版局音像电子网络管理处、北京市工商局询问有关事宜。中国消费者协会认为这存在强制消费,但是他们不是主管单位,对此很无奈。于是我询问了音像出版的主管单位北京市新闻出版局音像电子网络管理处,给与我的答复是:法律法规目前没有明文规定这种强制消费广告的合法性。工商部门给我的说法是:他们只负责广告的内容,至于这样的发布形式是否合理,他们不管。
转了一圈,我能够做的就是声讨这种强制消费广告的霸王行径,公布并陆续公布一些出品这种DVD碟片并附加强制消费广告的出品单位和制作单位,同时呼吁有关制作和出版单位给予消费者选择权,既然电影内容可以快进,可以随意选择收看,唯独广告则不能快进,不能随意选择,这必然是制作和出版单位人为设置的技术障碍。强烈要求把是否收看广告的选择权交给消费者,我们购买DVD碟片不是为了收看广告,是为了看电影。
广东盈艺文化出品的带有强制消费广告的DVD碟片有:
《夜宴》、《宝贝计划》、《情癫大圣》……
中凯文化出品的带有强制消费广告的DVD碟片有:
《千里走单骑》、《天狗》、《如果*爱》、《无极》……
如果张艺谋导演的《满城尽带黄金甲》像《英雄》一样强制消费广告,搞霸王行径,我将一如既往地呼吁消费者并联合知名人士抵制《满城尽带黄金甲》。必要的时候,我不排除将《夜宴》、《宝贝计划》、《满城尽带黄金甲》等有关方面告上法庭。
就连《疯狂的石头》也有类似强制消费内容,只不过那不是单纯的广告,而是一段要求消费者购买正版DVD碟片的宣传,其中有一句话是:不要让你的钱浪费在盗版碟了。我最想说的是:请不要让我的时间和金钱浪费在不能快进没有选择权的强制消费广告上了!
注:呼吁并陆续增加有关名单,目的只有一个:不反对商家利用广告赚钱,但必须给像我一样购买DVD碟片的消费者选择权,而不是目前大行其道的强制消费广告。消费者不渴望当上帝,但不能总是当孙子。联合起来,向一些霸王条款、不良碟商宣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