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 杂谈:鸿观世界 |
据新快报等媒体报道:在4家媒体的记者采访白云区人和镇人和大桥汽车坠桥事件的过程中,记者们在被推搡拉扯着离开现场后,本以为可以全身而退。没想到,这伙人竟然突施黑手,对记者们展开长时间的围殴,甚至将记者拖进一黑屋暴打。至少3名记者因此受伤,另有两名记者的摄影、摄像器材在冲突中损坏。记者们无奈报警,苦等一小时,才等到人和镇派出所警察到场调查情况。
新闻记者以及媒体舆论监督功能在逐渐丧失。曾有消息说,在南京,记者采写的关于舆论监督的稿件,如果在媒体公开发表,必须征得被监督人的签字同意。当时我看到这条消息时,一是感到可笑,更多地是感到无奈。难道这才叫做“舆论监督”吗?新闻记者要证明你这个人是个“垃圾”、“蛀虫”,我还要征得你的同意,难道每一位新闻记者都要向李敖学习吗?都要秉承李敖“我不要骂你是混蛋,我还要证明你是混蛋”的行文吗?
我做了6年多记者,在现有的法制环境中,深知做一个铁肩担道义的记者是多么的不容易。一篇采访稿子领导不满意,你就要栽,搞不好弄个停职、开除也不一定;被采访者不满意,你更要倒霉。轻则遭遇恐吓、威胁,重的出人命的也有。像“多家媒体记者采访时被拖入黑屋暴打”的事情不在少数。偶尔被人家揣一脚,辱骂一句,更是家常便饭,过去也就过去了。有的记者采访时,当着警察的面围欧记者,警察不作为的报道我们也没少看到。等事情扩大化了,只要不弄出人命,中记协出面安慰一下就可以了。
在本次事件中,“从现场脱险归来,记者们对当时的情形均感困惑:那些人从桥上扔东西下来时,他们身边站着众多的警察和当地政府的救援人员,但我们却始终没有听到一句制止的话。”在这次事件中,《新快报》一记者在围殴中两次被对方扭倒在地,右腹部被一治安员重拳击中。“我看到这个治安员的编号为050665。”记者们报警一个小时后,警察才赶过来,面对记得这质问:警方解释警力紧张,都在救人。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华侨医院的救护车赶到人和镇镇政府门口,医生为在围殴中被锈钉刺伤脚掌的记者包扎伤口。男子竟然冲着大门外的医生吼叫:“医生,不准给他们包扎伤口,赶快离开门口。”男医生闻言一愣,停下了手中的工作。
如此嚣张,蓄意何为?新闻报道、舆论监督本来是很正常的事情,但这正常的舆论监督在某些人眼里却是“家丑外扬”,是要封杀的。这多少凸现了某些执法者的“法盲行径”。就像前两天,北京警方竟然发布通知,要对“没有暂住证的租房者必须立即退房”,此消息一经发布,便引来轩然大波。这可是执法者的发布的政令。此举和“法盲”有何两样?如果执法者不按照法律执法,那是多么可悲可笑的事情。由此可见,新闻记者、舆论监督在面对这样的“法盲”行径的时候,是多么的无奈与无助。这也凸现了我国司法在舆论监督方面的欠缺。
在任何一个法制社社会,任何对于舆论监督的漠视和打压都是不明智的,都会造成社会矛盾的激化,从而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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