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关于郭敬明抄袭案的判决书下达以后,我撰写了《郭敬明,你该说声对不起了》,这种说法被央视《中国周刊》引用,接着也写了关于批评郭敬明粉丝无知言论的评论,名叫:《郭敬明带坏了多少“80后”粉丝》。不过这之后,郭敬明一直闭口不言,就在郭敬明23岁生日的时候,他在新浪博客发表了对于此事的看法,核心只有一个:拒绝道歉。
郭敬明在博客中写道:“金钱、名声,这些东西,真不是那么重要,我都可以给予,惟独道歉,哪怕只是简简单单一句话,也决不会迫于压力而放弃了自己的原则、放弃了曾经创作时的辛苦,放弃了所有依然喜欢着我的文字的人的希望。”
郭敬明同学,别把自己说得那么高尚可以吗?什么叫给予?21万是赔偿,是高院终审判决,不是你郭大善人自掏腰包做好事,能用到“给予”这个词,郭敬明应当感觉到羞愧。事实上,郭敬明已经没有廉耻感。看来,“八荣八耻”的光芒没有普照到郭敬明的身上。有句话叫“死猪不怕开水烫”,这话虽然不雅,但却是智慧的结晶。送给郭大善人,未尝不合适。
我曾经说过:郭敬明就像一个“投机分子”,在别人的著作基础上修建自己的财富大厦,结果登陆福布斯富豪排行榜。而这21万元的赔偿只是碰掉了郭敬明那座财富大厦上的几块砖头。更何况,这些财富的来源毫不例外地借助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并以非光明磊落的方式捞得。
事到如今,郭敬明仍然拿无知当个性,钱都已经给人家庄羽汇到账户上了,同样作为法院判决内容之一的道歉声明却迟迟未予刊登。郭敬明,你不小了,23岁了,继续坚持你的无知是可悲的。
不想再废话了。所谓大丈夫能曲能伸,看来,郭敬明很难称得上大丈夫了。照郭敬明的如此性格判断,他不去当保密员实在是可惜了。因为“打铁还需自身硬”。
补充:网友的留言我都仔细看了。感谢所有朋友的辛苦留言。对那些骂我的人,骂得很难听的人,真的希望你们能有一个基本的是非判断。社会进步了,网络发达了,祖国的花朵就别在这个繁荣昌盛的季节里凋零了吧。祝愿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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