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规委和文物局19日共同发布《北京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名录》,其中包括北京天文馆、北京市百货大楼、前门饭店、人民剧场、长话大楼、政协礼堂,清华,北大,798工厂等;同时规定这些建筑“原则上不得拆除,建设工程在选址时应避开”。
这个名单里许多建筑确实需要保护,并且在不保护的情况下有被破坏之虞。但仔细一看,这份名单还赫然着“人民大会堂”,难道这个建筑也有可能被拆除,需要保护一下?按照最有创意最疯狂的想法,目前还不会有人设想对人民大会堂怎么着,即使有那么一天,有人真认为这个建筑应该动一下的时候,北京市这两个局委是不是也爱莫能助?
我感觉这基本上是等同于华盛顿州政府说,一定要让盖茨住上房子!这话在理论上是没有错,但该说辞大致可以进入社会公平的搞笑版了。
另外,没有列入这个名单的是不是就可以按需拆除?
列名单做重点保护不是不可以,但请多留个名额给真正需要保护的优秀建筑,公仆同志们,请别花着老百姓的税钱去忙着解决“盖茨的住房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