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通知
(2024-03-14 04:23:42)
【新华社訊】2024.3.13党中央决定:在今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之际,开展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譽称号评选颁授。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譽称号提名评选工作的通知》(簡称《通知》)。下面,予以簡述。
总体要求是,通过最高規格褒奖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和发展作出杰出贡獻的功勋模范人物,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激发全国各族人民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諧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积极性。
人选范圍和条件是,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作出重大贡獻、享有崇高声譽,道德品质高尚,群众公认的杰出人士。
程序和要求是,把握正确方向,确保被提名人选的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突出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群众路綫,充分发扬民主,好中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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