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镶红旗满洲都统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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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新文化街137号,是建于清雍正元年(1723年)的镶红旗满洲都统衙门旧址。
八旗制度,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创立的。初建时仅有四旗:黄旗、白旗、红旗、蓝旗,后来增设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合称八旗,是满洲八旗。到皇太极(努尔哈赤第八子)时,又创立了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满、蒙、汉共二十四旗,构成清八旗制度的整体。
雍正以前,八旗各旗都统办公均在各自家宅中。雍正元年(1723年)开始在京师设立八旗都统公所衙门,镶红旗满、蒙、汉三旗都统衙门设立在石驸马街南侧,雍正六年(1728年)迁至石驸马街北侧,即现今新文化街137号。光绪中期,蒙古和汉军衙门迁出,此处只留满洲衙门。民国时期,此处曾为“八旗王公世爵清理京兆旗产代办处”,后改为文兴小学。解放后,文兴小学并入新文化街二小,此处改为民居。
清镶红旗满洲都统衙门是西城区文物保护单位。
镶红旗满洲都统衙门
镶红旗满洲都统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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