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无心听花语
无心听花语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14,840
  • 关注人气:1,211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那天,我成了有妇之夫

(2008-10-10 10:07:09)
标签:

有妇之夫

婚礼

结婚

上海

杂谈

分类: 感悟生活:随笔人生

“中国当代文学”博客圈精华推荐

那天,我成了有妇之夫

(文/无心听花语)

104,我完成了人生中一个重大的身份转变,正式成了有妇之夫。

原本以为婚礼就是耍猴,这猴是一对新人,看耍猴的就是观礼的亲朋好友。尤其是参加过几次别人的婚礼,我更加坚定了这种判断。然而,自己亲身经历后,丝毫没有耍猴的狼狈和戏弄,有的是比耍猴更自然、更庄严的幸福和快乐!

婚礼从1839分正式开始,到2039左右结束,在这整整两个小时中,我们这对上海外乡人,在80多位亲友的祝福和见证下,成了名副其实的有家男女。当婚礼进行曲奏响,我们在玫瑰花瓣中携手,缓缓步入婚礼大堂,接受亲友们的祝福,我们感受到了这份幸福;当证婚人正式宣布我们结为夫妻,祝福我们从此白头偕老、美满幸福,我们感受到了这份责任;当我们向双方父母献礼,为长辈戴上我们“金玉满堂”的心愿,我们感受到了这份恩情;当我发表新郎答谢辞,将我们内心感言和盘托出,我们感受到了这份真挚;当我们彼此为对方戴上钻戒,在亲友的掌声中喝下交杯酒,我们感受到了心心相印;当集团领导带着善意的整蛊心态合谋,调制了两杯特别的混合酒,我们感受到了人生百味;还有合手切蛋糕、倒香槟时的甜蜜,共点烛光、许下愿望时的虔诚,还有很多很多……

我们是415日在广州领的结婚证,因此,从法律意义上讲,我早在五个多月前就已经是“有妇之夫”了。然而,在婚姻上,民间婚礼习俗要比国家法律条文来得正式,也来得意味深长。从形式上讲,领结婚证确实只是两个人之间的事,举办婚礼则证明婚姻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至少,于我而言,领证而成为“有妇之夫”远没有婚礼见证来得深刻。这也说明,凡是两个真心相爱的人,一旦选择了结婚,请务必择时举办一场婚礼,因为婚礼对彼此的人生和心态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借用一位同事的话,一个人要从心理上完成男人或女人的转换,往往是从举行婚礼开始的!

说个题外话,倘若男方只愿意领证而迟迟不愿举行婚礼,无论是没房子还是没准备好等种种看似冠冕堂皇的理由,大多情况下都应该值得女方深思乃至反思。爱她,就给她个承诺,这承诺除了法律的保障和亲友的见证,更应该有双方发自内心“执子之手,与子携老”的决心。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