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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款姓名注意事项 |
分类: 中涛谈书法 |
问:我在书写完一幅古人诗词的书法作品后,在落款时,想在落款内容中写明此诗/词的作者。在书写此类信息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答:这个问题也问得很好。大致要注意三个方面:
一、在书写空间许可的情况下,在书写原作者的名字时,最好是另起一行,称为“抬头”。因为中国古代(及现在书法的书写形式)书写行序是自上而下,如果对作者名字不另起一行,就感觉被别的字“压住”了,所以需要另起一行来抬头,以表示对原诗词作者的尊敬。如果落款的纸张空间实在有限,必须将所有内容放在一行当中,那此时又可有两种方案:一是一上来就写作者名字,这样就已经“抬头”了。二是在中间需要书写作者名字时,空上一、两个字的空间,这是一种变通的作法,同样也是体现对原作者的尊重。
(竖条格临苏轼《天际乌云帖》及署款)
二、无论对于原作者姓名的处理是否抬头了,原作者书写的纵向高低位置,一定要高于你最后落自己姓名款的位置。这也是一个基本礼节问题。一些书法学习者由于不明白这个基本礼节,经常会发生自己姓名落款纵向位置高于原诗词作者所在纵向位置的现象,虽然不知者不罪,但这样的次数多了,就会被行内人笑话。
上面两条原则,也同样适用于对受书者(接受你书法作品的人)的落款方式。
三、古代人的姓名,“名”与“字”是分开的。简而言之,“名”属于正式名称,“字”则不那么正式,往往“字”是对“名”的进一步解释。打个不太恰当的比喻,“名”相当于一些微博用户的“正式账号”,而“字”则相当于TA的“马甲账号”。除“字”外,古人尤其是文人,还有一些“号”。一个基本礼节:一般不能对人“直呼其名”,那么我们在对古诗词作者落款时,就尽量要写上其“字”或“号”。比如说苏轼,我们不能书写“苏轼”,而是称“东坡”、“坡公”等等。再比如黄庭坚,则写为“鲁直先生”、“黄山谷”等。
有的朋友可能又要问了,我知道某个诗词作者的名,不知道TA的字或号,怎么办?简单啊:上网一搜索,不就知道了嘛!这种时候,只要我们不偷懒,其实就花掉你几分种的时间。今天就到这儿,再见。
2016年5月13日 杨中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