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转自新华报业网(作者:朱慧卿)
最近有关看守所的故事一个个从森严壁垒中溜出来,抢占了人们的茶余饭后,偶尔也破坏一下大家的好心情。
武汉人李文彦因偷窃电缆,被江西九江警方刑拘并关押在九江看守所,3月27日猝死。家人发现死者额头上有几处青紫伤痕。看守所称,李在后半夜做噩梦喊不醒,后被发现脉搏微弱,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家属要求看监控录像,看守所称因电脑硬盘故障,部分录像无法查看。(《京华时报》4月2日)
记得和同事一起看到这新闻的时候,都忍不住大笑起来:监控录像因电脑故障无法查看这可能是客观存在的,令人发笑的关键在于,这则新闻颇具玄幻恐怖色彩。李做噩梦而死,并且没有喊醒过,那说明他正做着梦生命就结束了,但是这期间难道有人会巫术抑或魔法,能用意念漂移到他的大脑里看到了他正在做噩梦?估计在凄惨惨的看守所内,和他同处一室的在控人员不会有那心情和能力,如果有的话肯定自己用个法术就破墙而出或者隐身而出获得“自由”,而不用关在里面受罪了。那是谁竟然能够在没有当事人描述的情况下,就能作出“做噩梦”做死了的结论呢,看来就是极不希望李文彦是非正常死亡的人。
从“躲猫猫”开始,很少见诸报端的看守所一类地方开始引起人们关注,一个公民在进入看守所这类地方,失去人身自由后,是否还有人格尊严?生存权利是否还需要被尊重?法律规定,犯了法的公民,在被司法机关控制后,有配合司法部门如实交代问题的义务,也有沉默的权利,那是否还有不被虐待的权利呢?按说应该是有的。但是偏偏就有人莫名其妙的死去,而被解释为:躲猫猫、做噩梦。
社会的文明程度是在不断提升的,百姓通过多年普法教育和科学教育,应该是有足够理智和智慧的。以如此说辞来“娱乐”民众,只能引起一片“喝倒彩”的声音。如果老用这种手法来糊弄人们,长此以往,政府的公信力将不复存在。
恐怕没做过噩梦的人不多,但恐怖到足以致死的噩梦在此之前我还闻所未闻。但愿这个新闻不会引发民众的“噩梦”恐慌。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