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得刘洋吗?”一个瘦高个子向我走来,我从地上爬起来,抖了抖衣服上的土,牵动了两下嘴唇,讥笑的表情在我脸上慢慢的蔓延开来,我在心里暗骂道:“又是一个鸟人。”
“你打听他做甚?”我散慢的走向前去,同时伸出手去问道:“有烟吗?”
瘦高个子从背包里掏出一包烟,撕开包装,递给我一支,我斜眼望了他一眼道:“装高尚?”
“什么?”他很诧异。
我轻笑:“你他妈的连烟都不抽还算个男人吗?”
他的脸涮地红了。
“说吧,找他有什么鸟事?”我将脸凑过去,示意他给我点火,迎着他手中打火机喷出的火苗,我用力吸了两口,最后将口中的烟雾喷到他的脸上道:“那人流氓!”
“你对他很了解?”
“岂止了解?!简直太熟悉,熟悉得就像一个人。”
“你和他?”
“我和他好的穿一条裤子。哎哎哎,有话就说,有屁就放,找他有什么鸟事,我可没有那么多时间陪你费。”我有点不耐烦了,最讨厌人家审问我和怀疑我。
“是这样,我是红星日报的记者,听说他救了市长的女儿,想采访一下他。”瘦高个子显得很腼腆,这哪是当记者的料?记者应该是智勇双全,有勇有谋,大胆精悍。我打心眼里瞧不起他,不过,他倒是一口到口的肥肉,我虽然可以吓唬吓唬他,却没有赶走他的必要,我打算拿他开刀。
“哦,你说是的市长女儿被强奸的事。”我故意提高嗓门道:“那狗杂种要是知道她是市长的女儿,他才不会……啊哈,说不定他会……那事我知道。”
“狗杂种?”
“那是他的绰号,他自己取的,他特爱别人那样叫他。”
“呵呵,他可真是个怪人。”
“可不是吗?他做了二十多年的流氓,做的坏事不计其数,这回太阳打西边出来了,救了市长的女儿,他以为自己满脸泛着金光了,逢人便说他救了市长的女儿,还详细描述当时的经过,说什么市长的女儿已经被匪徒扒光了衣服……”我极尽能事,大事宣扬,我发觉那人的脸色变化起来,先由红色慢慢变成紫色,进而慢慢过渡到灰色,最后变成了灰白色,他的双手紧紧攥紧拳头,并且不停的颤抖,仿佛他有羊颠疯,马上就要发作一样。
“嗨,我说伙计,你没事吧?”我可不想他两眼乱翻,口吐白沫倒在我的脚边抽筋。
他咬牙切齿的道:“不要让我见着他,否则我会杀了他,狗杂种……”他拖长声音,双手举于头顶,怒发冲冠,两眼猩红,他看起来可真像一个疯子。我可不想与疯子纠缠下去,不过,我也不想轻易放过他。
“得了吧,就你那熊样?你能杀了谁?啊哈,你想知法犯法吗?”
“我……我……”他喘息了好久,才缓过气来,最后居然十二分温柔的眼神望着我,令我肌肤鸡皮疙瘩纵生,我可不是同性恋,要不然早就……
“我想见见他。”过了良久,他平稳了呼吸道。
“你还想采访他?采访他救了市长女儿那事?市长女儿被强奸的事我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