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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会战漳州(第九回)

(2014-09-23 21: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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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会战漳州(第九回)作者:

 

会战漳州(第九回)

 

漳州中院凭程序违法撤销一审判决

死磕律师以原班人马移师漳浦法院

 

话说漳州郑龙江等人涉黑案二审在漳州中院审理了一年有余,期间先后四次变更顺延审限。值得赞赏的是,每次延长审限都经过了法定的程序,并且及时通知当事人及辩护律师。2014815日到了审限的最后一天。就在这一天,漳州下发了(2013)漳刑终字第236号刑事裁定书:认为“原审审理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故依照刑诉法第227条第(五)项之规定,裁定撤销漳浦县法院的一审判决,发回该院重新审理。

稍懂些法律并了解本案进程的人们可能会产生疑问:二审虽然经过两次开庭,耗时十余天,但并没有完成整个庭审程序,甚至只进行了大约四分之一的程序。没有完成整个庭审程序怎么可以直接下裁定发回重审呢?

这个疑问貌似很有道理,因为从一般人的认识上来看,既然开庭了,就得把整个程序进行完毕方可做出裁判。其实刑诉法227条说得很清楚,二审法院在审理其间发现一审法院的审理存在程序违法时,就可以发回重审,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刑诉法解释第318的规定,甚至可以不开庭。因此,漳州中院在未将庭审程序进行完毕时发回重审没有任何法律障碍,不但于法有据,而且可以降低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能。

至于说这样的结果究竟是8+3+X辩护团队的功劳,还是法院自觉的司法纠错功能起了作用呢。这里不敢妄加评判。但是从第一回起,笔者对漳州中院此案合议庭成员及整个漳州中院基本上可以说是赞赏有加的。

对于一个全家族的男人都被打成黑社会、只有妇幼老弱支撑的家庭来说,不离不弃、坚守阵地是我们辩护团队唯一的选择。

2014916日,除徐昕教授、王甫律师因档期原因未能成行外,其余律师均会集漳浦。夜里全体律师召开会议,商量工作安排,准备相关材料。在迟夙生律师提议下,大家同意向法庭提出要求准许辩护人对庭审进行录音录像的申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50条第1款第4项规定,未经法庭准许,辩护人对法庭审理过程不得录音、录像。那么我们申请后,如果法庭准许录音录像则对辩护工作有不小的帮助;如果不允许,法庭必须讲明不允许的理由,或者说辩护律师录音录像有什么危害性。http://s10/mw690/002iBvs4ty6MeIWCJRL29&690


次日上午,一行人来到漳浦法院。尽管二审法院已经发回一个多月了,但是另行组成的合议庭的成员还没有确定,只明确了姚国明副庭长担任审判长。而这位审判长也因公外出。只得在本案原来的主审法官林捷锋主持下由书记员收下我们的委托手续以及数量不少的申请书。只有在辩护律师是否必须要向法庭递交律师证复印件一节略有不同意见,林法官翻书查阅一番,似乎也没有找到依据,只好作罢:意愿交并带来的就交了,不愿意交的也就不交了。

我们来到漳浦县检察院,本来打算约见检察长,就郑龙江等人一案的重审相关情况与检察长交流意见,以使此案在后续的审理中,诉辩之间不必产生太大的磨檫。经过申诉控告科的女科长联系,说检察长不在,并转告检察长的意见是此案现在法院,他们不接受律师的约见。后来在李金星律师一番耐心、温情的协商下,这位科长同意接受约谈,并把李请办公室进行谈话,并作了记录。迟夙生律师递交了要求公诉人蔡秋莲回避的申请,并送给了蔡本人。

之后众律师去了郑龙江这个黑社会组织所在的旧镇镇旧城村,实地察看了几个所谓的犯罪现场。

下午,大家直奔漳州市检察院,专程询问我们十几名律师联名控告漳浦县公安局林局长的侦办情况,并补充递交了十份证据材料。申诉控告处的接待人员还算热情,作出记录。李金星律师当场提出意见,认为漳州市检察院的相关工作人员和领导对此事的处理出现严重的渎职行为,并打算公开有奖征集该院领导同志的违法犯罪线索。

尽管二审发回已经一个多月了,但二审为方便开庭而寄押在漳州市看守所的众被告人仍没有换押回到漳浦县看守所。大家会见了各自的当事人,得知漳浦县法院工作人员昨天来过了,主要是告知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此行漳浦法院挂号工作结束。晚上大家到龙海市白水镇乡下看望陈惠良。这位老陈我见过好多回了,他的一条腿被林顺德当局长时的龙海县公安局刑讯致残,也是一个家庭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被告人,他们的案件正在申诉之中。进得陈家首先映入眼帘的一幅硕大惊悚有力的“伍雷体书法”:“只向真理低头”。李头领对大家当面抛出的各种评论,坦然受之:大有一幅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我就这样写了的气魂。http://s9/mw690/002iBvs4ty6MeIYkiQo18&690


在老陈家狭小的客厅里,众人享用了一顿丰盛的海鲜大餐。奉持过午不食的我坐在茶盘前领略了地道闽南功夫茶的醇香。看着靠一条腿跳来跛去的老陈,大家心里无法平静,每个冤案都是社会肢体上令人痛心的病灶,无时不考验着我们这些“社会医生”的心理承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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