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刑事律师:仲伟律师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辩护,实刑变缓刑、罚金减少4万。
(2013-08-07 14: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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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济南刑事律师 |
分类: 典型案例 |
济南刑事律师仲伟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辩护,实刑变缓刑、罚金减少4万。
【摘要】李某销售冒牌汽车玻璃,一审三年六个月,罚金10万,二审经正唐律师辩护,改判两年,缓刑,罚金减少4万。
2007年至2011年期间,被告人李某从他人处购买假冒注册商标“丰田、日产、通用、宝马”等品牌汽车玻璃3000多片,价值170多万,一审法院认定犯罪未遂,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处罚金十万,没收假冒注册商品的3000多片汽车玻璃。
二审期间,被告家属委托济南刑事律师仲伟律师进行辩护。经阅卷发现:公安机关曾经两次委托济南价格认证中心进行鉴定,第一次鉴定结论为35万元,第二次为170万元。而且在第二次的鉴定价格中,有些玻璃的价格居然超过了厂家的指导零售价。在查阅公安机关的《扣押清单》中,发现当时扣押了几本帐本,在会见当被告时也了解到,除了销售假冒品外,被告所在公司还同时销售真品,在被扣押的帐本中有真品的销售价格。辩护人如获至宝,立即申请法院调取公安机关未移送的帐本,果然在帐本中找到了很多真品的销售价格。根据此价格,计算出总价值90来万。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认定价值90万,改判两年月,缓刑两年半,并处罚金六万。
【济南刑事律师 仲伟点评】本案被告人对法律的一知半解是致本案涉案价值出现反复的主要原因,通览本案可以发现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被告人还是“非常小心”,其妻子与经营部的员工都不知道这些玻璃是侵权制品,销售均无记录。被告这样做的目的有两个:一是犯罪事实不易显露,二是怕留有纪录后成为罪证。店里其人不知情这事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因为这点其他人没受影响,使被告的正当生意得以保留,将来出来以后不至于从头再来,同时没给公安人员抓住收缴非法所得的把柄。但是因为未做侵权商品的销售记录,使被查获的玻璃的价值,无法按照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计算。虽然经律师努力最后按正品销售价格计算,但本案如果按实际销售的侵权品平均价算的知,价值应该还能降50%,将大大影响判决结果。
【济南刑事律师仲伟感言】对法律一知半解比法盲更可怕!
【济南刑事律师心得】从细微处寻找案件的突破口,作为一个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必须全面审查案卷资料,大胆假设、仔细求证,有一种鸡蛋里挑骨头的精神。
济南刑事律师介绍:
仲伟律师:正唐刑事律师团成员,十五年刑事辩护经验。江湖人称“假冒伪劣律师”,只因近十年来,仲伟律师专注与假冒伪劣有关的刑事案件,对此类案件情有独钟,有一半时间是打假律师,一半时间是为造假售假者辩护律师,是中国少有的专攻此类刑事案件的律师之一,已经累计办理此类案件近百起,在江湖上风生鹤起。
附:假冒伪劣案件种类:侵犯注册商标、著作权刑事案件、涉烟刑事案件、非法经营案、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生产销售农药、种子、化肥、兽药、药品、卫生器材、化妆品、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物品等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