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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用国有荒地该如何处理

(2010-09-09 19:28:30)
标签:

房产

法律

非法占用土地

荒地

土地利用

分类: 谈法论案

    对于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理,《土地管理法》第76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违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把土地登记代理人站点加入收藏夹如果非法占用土地的主体是政府部门或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还要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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