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评——限售股转让征税新规对A股影响有限
(2010-01-04 10: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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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 |
元旦假期前,财政部、国税总局和证监会表示,经国务院批准,从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收入将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对个人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股票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在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后,原先不能流通的非流通股成为限售股,之前,已有相关政策明确了企业和机构投资者转让限售股需要缴税,如今又加上对个人转让的收税政策,基本上可看作是此类政策的延续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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