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
(2021-11-06 20:04:55)
标签:
会计 |
分类: 财会 |
财政部关于印发《2022
财预[2021]63号
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根据预算管理的需要,在《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现正式印发,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特此通知。
财政部
2021年7月2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财政部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