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集团“营改增”后调整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计价依据(中国石化建[2016]307号、369号)
(2017-01-18 00: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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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 |
分类: 税收法规文件 |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关于“营改增”实施后调整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计价依据的通知
中国石化建[2016]307号
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
根据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营改增”实施后有关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计价依据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价税分离”的原则,调整现行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计价依据。调整后的计价依据适用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工程建设项目计价。
(一)石油化工工程建设招投标以不含增值税工程造价作为定价基础,同时在合同中明确计税方法,根据所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含税造价。
(二)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项目基础工程设计概算编制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价。
二、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时,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招投标及合同计价仍执行调整前的《石油化工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14版)》、《石油化工建筑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石油化工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7版)》、《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7版)》及相关动态调整文件。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试行。各单位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集团公司工程部反映。
附件
1、《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设计概算编制办法(2007版)》调整办法
2、《石油化工安装工程概算指标(2007版)》、《石油化工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7版)》、《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7版)》及其动态调整文件的调整办法
3、《石油化工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14版)》、《石油化工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14版)》、《石油化工建筑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调整办法
4、《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费用定额(2007版)》相关费用扣税办法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2016年7月6日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关于印发《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营改增”调整办法的通知
中国石化建[2016]369号
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