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从制度上改革才能根本性解决群体事件的频发
(2012-11-03 08: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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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从制度上改革才能根本性解决群体事件的频发
群体性事件为何越来越激烈?
人之难,难于利益分配;利益之难,则在于公平、公正、平等。
人皆有自私之心、贪婪之欲。我国社会虽有法律,然后很多情况下,我们看到的却是更多的以人治人,法律在某些官员眼里不值一提,以为自己就代表法,在他们的地盘上,就是他们说了算。造成了他们恣意的凌驾于法律之上,利用手上的职权为己谋私,为己谋利。将公众的共同利益分配给自己家人或亲属或行贿于他的人,更有甚者,为了利益不惜视人命于草芥,将要揭露或制止他们的人致于死地,从而酿成了无数的悲剧。让人惋惜不已。同时,部分官员之中又构成了利益网,相互包庇、共同损害广大群众的利益。造成了百姓诉求无门,民不信官,官不信民,也就只能采取另类的方式来表达他们的愤怒。这也是群体性事件频发的原因之一了。
中华民族是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民族,儒家是以“礼治”、“德治”、“人治”为基本的规范。儒家的“人治”主义,就是重视人的特殊化,重视人可能的道德发展,重视人的同情心,把人当作可以变化并可以有很复杂的选择主动性和有伦理天性的“人”来管理统治的思想。由于儒家相信“人格”有绝大的感召力,所以在此基础上便发展为“为政在人”、“有治人,无治法”等极端的“人治”主义。儒学的强大致使其它学派的式微,由此中国二千多年来对法学思想重视不够,对法律的规范以及法律的权威性认识不足。以至于现今还有部分人群能置身于法律之外,根据个人的喜好随意改变某些规则,造成社会秩序的更加混乱。
中国目前需要的不是强大的领袖,不是伟人。而是健全与庄严的法律,做到王子与遮民同罪,利用法律来规范所有的人,让人民来共同监督并有权选择惩罚违法之人。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让我们的国家从人治变成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才有可能扭转目前的官员贪腐、外逃、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格局。实现民选而不是目前这种伪民选方式,让更多能代表民众真实诉求的人来走上为民谋利的历史舞台。长久以往,则群体性事件自然消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