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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周随已降,师资道废,既号传授,遂凭精音。《切韵》始於后魏校书令李启撰《声韵》十卷,游夏侯咏撰《四声韵略》十二卷。撰集非一,不可具载。至陆法言采诸家纂述而为己有。原其著述之初,士人尚多专业,经史精练,罕有不述之文。故《切韵》未为时人之所急。后代学问日浅,尤少专经,或舍四声则秉笔多碍。自尔已后,乃为要切之具。然吴音乖舛不亦甚乎?上声为去,去声为上,又有字同一声分为两韵。且国家诚未得术,又于声律求人,一何乖阔!然有司以一诗一赋而定否臧。言匪本音,韵非中律,于此考核以定去留,以是法言之为行于当代。法言平声以东农非韵,以东崇为切。上声以董勇非韵,以董动为切。去声以送种非韵,以送众为切。入声以屋烛非韵,以屋宿为切。又恨怨之“恨”则在去声,很戾之“很”则在上声。又言辩之“辩”则在上声,冠弁之“弁”则在去声。又舅甥之“舅”则在上声,故旧之“旧”则在去声,又皓白之“皓”则在上声,号令之“号”则在去声。又以“恐”字“苦”字俱去声,今士君子於上声呼“恨”,去声呼“恐”,得不为有知之所笑乎?又旧书曰“嘉谟嘉猷。”《法言》曰“嘉予嘉猷。”《诗》曰“载沉载浮”,法言曰“载沉载浮”(伏予反)。夫吴民之言如病瘖风而噤,每启其口,则语泪喎呐。随声下笔,竟不自悟。凡中华音切,莫过东都。盖居天地之中,禀气特正。予尝以其音证之,必大哂而异焉。且《国风·枤杜》篇云:“有枤之杜,其叶湑湑。独行踽踽,岂无他人?不如我同姓。”又《雅·大东》篇曰:“周道如砥,其直如矢。君子所履,小人所视。”此则不切声律,足为验矣。何须东冬中终妄别声律?诗颂以声韵流靡,贵其易熟人口,能遵古韵,足以咏歌。如法言之非疑其怪矣。予今别白去上各归本音,详较重轻,以符古义。理尽于此,岂无知音?其间乖舛既多。载述难尽,申之后序,尚愧周详。
某种论调:
李涪这句话是攻击《切韵》的,他先用长安音检验切韵,发现长安音和切韵对不上。然后才想到东都音,发现也对不上。然后才审定切韵是吴音。根本就没有推崇洛阳音的意思。
可见他的第一语言是长安音,都不大会讲洛阳音。
而且现存唐代语言材料里面,长安音是最多的,可见长安音使用的广泛。他之所以要强调东都音,是因为东都音和他自己说的话不一样,也和通语不一样。
不然他就直接说是通语或者自己的话就好了。
“予尝以其音证之”,“尝”、“其”二字,说的如此慎重,如此疏离,也说明了东都音不是李涪自己的语音,他可能都不太懂东都音,只能靠别人来帮助。他之所以要强调东都音,正是因为东都音不是标准音。否则根本不用强调。
这句话翻译成现代语境的话,就成了“我曾经用那种语言来核对……”你要是会洛阳话,你会这么说话?李涪所处的时代,唐帝未幸洛阳已达一百多年,当时洛阳人口稀少,经济凋敝,城市残破,基本上就是一个普通的地方城市,这种地方的方言从常理来推测都知道不可能有什么权威性。所谓“中华音切莫过东都”不过是沿用汉魏旧说。
如果不是李涪做过河南少尹,恐怕连接触洛阳话的机会都没有呢,呵呵。“中华音切莫过东都”,就好像现代人说“粤语最接近中古音”一样,只是一种观念,并不是说粤语就是标准音了。
人家后面还说了“必大哂而异之”。有用这样夸张的方式描写自己的吗?
人家说的就是用东都音来检验切韵只是“曾经”。在此之前,他最初有此疑问的时候,用的什么音?从李涪的口气来看,他对洛阳音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把握。再加上,他还说“必大哂而异之”。看起来,懂得东都音的似乎另有其人,看起来像是李涪在任河南少尹的时候询问过懂得东都音的人。谁要是说自己“必大哂而异之”,那还不成笑话了。
颜之推在《颜氏家训·音辞篇》里说:“北人以庶(御韵)为戍(遇韵),以如(鱼韵)为儒(虞韵)。颜之推主要活动在北齐,他口中的北人语必是洛阳音无疑。
北齐当时说的北音就是洛阳音,不是邺下音。虽然金陵音来自西晋的洛阳读书音,但是到了隋唐,金陵音的地位也比当时的洛阳音高。
所以《切韵》一出,被大家认为是土音土风,还“大哂而异之”。最后都失传了。颜之推明确的告诉我们,洛阳话是虞鱼不分的。从曹魏时期的诗人开始,作诗虞鱼就已经不分了。也就是说,在唐代,讲洛阳话绝对会被歧视。为唐帝国的两京,镐洛两地的方言必然趋同。如果洛阳音被长安的上层贵族采用的话,那么这个所谓的“洛阳音”就又变成长安音了,就如所谓的“金陵音”一样。
假如长安的贵族不采用洛阳音,还是沿用北周以上的长安旧音的话,就更无所谓李涪会不会东都音,也无所谓洛阳音是不是唐代的标准音。
所以,长安音是唐代的标准音,这个问题其实并没有争论的必要。种种证据表明洛阳音不是唐代的标准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