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来的李先生,因为身份证丢失,在杭州多家宾馆吃了闭门羹。尽管李先生有护照,但宾馆服务人员称,因为李先生所持的是护照,无法录入个人信息。派出所也证实,如果李先生要入住酒店,先须到派出所核查身份。
李先生质疑:难道公民护照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吗?
从理论上讲,护照既经公安机关严格审核,当然可以证明持有人的身份;而在现实中,持护照可以登机,持护照可以购买火车票并顺利上车。怎么持护照入住酒店偏偏踢到了铁板——难道酒店的安检比登机还要严格?
“无法录入个人信息”似乎是很充分的理由,但问题来了:电脑坏掉了?输入法不管用?网络不通?否则怎么就“无法录入个人信息”了呢?
尽管新版护照上面确实不显示持有人的身份证号,但并不影响服务人员“录入”其个人信息,因为服务人员可以向李先生询问其护照上没有显示的其他信息。如果服务人员查看身份证,只为证实李先生不是危险分子,身份证本身证明不了;如果是提供给公安机关查证,护照上的信息已经足够——否则,要李先生先去派出所“核查身份”,派出所又如何核查?
前几日家人从温州回杭,到了温州南站才发现没带身份证,什么证都没带。打电话给我问怎么办。我就跟她说:“刷脸就可以了!”在火车实名制实行之后,事实上即使不带任何证件,也不用担心买不成票、上不成车,因为火车站设有临时身份证明补办窗口,只要提供你的身份证号就可以核实你的身份信息。
铁老大一直不招人待见,但若说它还做过什么值得称道的事,那就是在“实名制”程序上的最大简化,四个字就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绝不意味着必须以牺牲原则为代价,而恰恰相反,“以人为本”是以守住原则为底线——除居民身份证之外,持护照、户口簿等其他23种证件同样可以购票、乘车,是因为这些证件本身就是“有效”证件,足以证明持有者的身份。
其实铁老大“以人为本”,从反面解读,不过是尽量避免“与人为难”。什么叫“为难”?就是人为设置不必要的障碍。
买房要开“无犯罪证明”,派出所痛批:“难道犯过罪就不许买房了吗?”开个“无犯罪证明”要跑5个城市,辞职再就业检察官质疑:“难道公安机关之间至今还没有联网互通吗?”
应该说,林林总总的“障碍”各有其历史原因、历史环境,当年设置障碍的时候有其现实的必然性。但大家也当知道“刻舟求剑”的故事:“舟已行矣,而剑不行,求剑若此,不亦惑乎?”“互联网+”时代,我们的社会管理也应该学会“互联网+”,不要再固守当年的老办法了!
只要全社会,不论是企业还是机关,都能向铁老大的“实名制”看齐,“证明”困境将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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