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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鸡关乎他人权利 种菜填补绿化空白

(2010-07-07 21: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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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小和山下的水木清华,有人养鸡,有人种菜,鸡犬之声相闻,好一幅“世外桃源”的图景。但也有不少住户担心,养鸡会降低小区的档次;而没说出来的言外之意是,所谓档次,就是房价。(相关报道见7月7日《青年时报》)

 

这些住户的担心很有道理,而小区物业的“颇为无奈”则不是那么让人信服——你什么都“无奈”,那还要你物业干嘛!当然,养鸡的会说,为什么狗养得,鸡养不得?这话不能说错,但不管是养狗还是养鸡,都有一个方式问题,比如养狗,现行规定是狗不可以在小区、街道放养,遛狗时必须以绳相牵,那你养鸡的,是否也该给鸡拴个绳?更重要的,是无论做什么事,都该以不损害他人的权利为前提,若说养鸡有合法性,那它的合法性至少要满足如下三个条件:一是不能乱叫,影响他人作息;二是不能乱跑乱拉,影响交通与卫生;三是鸡屎是很难闻的,自家养鸡要关紧窗户,莫让传到邻家去。

 

养鸡的是非就是如此简单,何至于“颇为无奈”?

 

话题还可以扯得更远些,扯到“禽流感”上。当年禽流感为何在亚洲爆发?当时专家给出的一个原因就是亚洲人的养鸡方式——主要以“家养”为主。家养,防疫的功能就相对弱些。只就防疫而言,家养方式显然应该被摒弃。

 

再说种菜。就我自己而言,是十分向往“种菜”那种生活方式——在一些民工家庭来说,种菜可以节省家用;而对于多数城市家庭来说,种菜之乐,乐在过程。我家住在下沙钱塘江畔,在小区与沿江大道之间有很大一片荒地,现在也已种满了蔬菜,每一经过,都要后悔自己没早下手,如今一小片空地也无。当然这些地都是公家的,某种程度上未尝不可以说,种菜这种行为是将公共财物占为己有,但换个角度想想,地荒着不也是荒着吗?

 

必须指出的一点是,种菜的地都是“荒地”而不是草地、林地。前几日有报道,说有人在街道中间的花坛里种菜,但我敢肯定,那花坛里原来一定没有花,不会有哪个人为了种菜,把花给拔了,把草地、林地给开垦了。按理说城市寸土寸金,原没有“种菜”的地,那就不能不指出种菜现象的真正根源——城市建设,比如绿化、建筑,建设过程中留下很多空档期,也就留下相当多“荒地”。当然不能因此批评市政建设的效率低下,有些空档期是无法避免的,但也不能否认,其中必有效率的因素,像有些空地,一荒好几年,就不是“空档期”所能解释得了的。好在有好多有心人在上面种菜,否则这些荒地未必不会成为沙尘暴的一个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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