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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盗版的提案有了结果-真快

(2007-04-12 12:40:05)
标签:

盗版

提案

刑事处罚

分类: 杂感
在2007年两会上通过代表提的加大对盗版者进行惩罚性赔偿并要求降低对盗版者刑事诉讼的门槛的提案,没想到马上就有了进展,以下为有关报道:
继200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司法解释,大幅降低知识产权犯罪刑事制裁“门槛”后,两司法机关5日再次联合出台新的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的刑事司法保护力度。

      一个较大的变化是,新的司法解释明显降低了侵犯著作权罪的数量门槛。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 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500张(份)以上的,属于刑法第217条规定的“有其他严重情节”;复制品数量在 2500张(份)以上的,属于刑法第217条规定的“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新司法解释规定的以上两个侵犯著作权罪的数量,较之2004年出台的司法解释缩减了一半。此前两司法机关规定的数量标准分别为“1000张(份)以上”和“5000张(份)以上”。

      根据刑法第217条的规定,“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侵权人将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侵权人将被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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