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老公与小三的性爱录像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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炊烟男女老公小三性爱录像晕情感 |
原来,我与老公是一对恩爱夫妻。我当时刚到这个城市没有工作,但很快由男方出资购买了一套近百平方米的商品房。男方的家人陆续到这里和他们住在一起,婆媳关系变得越来越差。“婆婆觉得我配不上他的儿子,我们夫妻一吵架,婆婆就煽动老公和我离婚。”在一次剧烈的争吵后,我和老公分居了,在同一个小区内另外租了套房子住,双方开始闹离婚。这时,老公开始和他的同学燕子走到了一起。“最令我气愤的是,他们竟然在我家的床上拍性爱录像,场面不堪入目。”在一次回家收拾东西的时候,我竟然发现了两人的性爱录像带,“我当时几乎羞疯了。”是一段性爱录像,内容非常写实。于是,我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男方:付了80万元却没换来撤诉。男方的代理律师递交的法律意见书中称,在刑庭法官和民庭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方案。在法官和男女双方一起在银行执行调解方案,女方要求男方先转账,再在刑事自诉撤诉申请书和民事调解协议上签字。开始男方坚决不同意,后来在法官的协调下,男方将80万元一次性转给了女方,但女方收款后在民事调解协议上签字,却拒绝在刑事自诉撤诉申请书上签名。
律师点评:性爱录像带不足以认定重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根据我国法律,只要一方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构成重婚罪,其主体不仅是“出轨”的一方,也包括“第三者”在内。
律师说法: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是否追究他人重婚罪以“婚姻受害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受害人可行使也可放弃此项权利。
律师分析:其实以争取小孩抚养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作为换取免予自诉的协议本身就违法,因为两者涉及的内容是不同性质的,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如果允许这样的协议生效,其实质就是在放纵“出轨”、袒护“偷情”、这与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完全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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