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以关注女性话题为己任的炊烟男女博客,十分关注女性“未婚生育”问题,尤其是在就业、招工录用等方面。近日,网友as12903发布了一则题为《江苏招录公务员,结婚登记晚了不录用》的帖子。连日来,此帖受到众多网友的密切关注。as12903称,自己报考徐州市铜山县的公务员,通过了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一路过关斩将,就在等待去招录单位上班的时候,却被当地组织部门以“未婚生育”为理由淘汰——淘汰理由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为此,as12903质疑称,国家没有规定未婚生育者不能当公务员,对于徐州有关部门这样的做法,自己无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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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人,几经挫折,过关斩将,终于挤到了国家机关的门前,眼看公务员的梦想就要成真,却因“未婚生育”而功亏一篑,这确实让人难以接受。“非婚生育”者到底能不能做个好公务员?有关单位这样的做法你赞成吗?对于这个事情,你的态度是什么呢?
正方观点:
公务员最基本的要求是要求有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婚先育本来就是个违法的事情。虽然违法轻微,但毕竟有悖于公务员招聘条件,不录取并不代表歧视未婚先育的女性的权利。公务员重要的就是自身素质问题,未婚先育的却有违道德标尺,所以不录取是应该的!
反方观点:
在一个民主的国家里,公民有权选择自己的个人生活方式,有权决定结婚与否,有权决定生育与否,有权决定婚后生育,也有权决定婚前生育。纵观世界各国,包括我们中国,一些非常著名的女政治家都是单身,但是她们并非个个没有子女,我们社会大众也并没有因此而非难她们,只要她们有政绩,能为普通老百姓谋福利,“未婚生育”又有什么关系?
唇枪舌剑,众说纷纭,愿倾听各方声音。看官,请说说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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