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博遇到一个棘手的问题,有博友问:如何清算(要回)恋爱期间的开销?恋爱期间,处于甜哥蜜姐时期,开销一定会有,因为本博上了岁数,不知道现在年轻人处对象时怎么开销,开销有多大,更不知道一旦分手,发生的开销怎样清算。但我想,男人应该大度一些,毕竟人家是女孩子。当然,情况远不止本博想的那么简单,因为人是有区别的,观念、性格、习俗、方法等等都会有差异。其中,一个博友提出了他的质疑——
“请问:与女朋友分手了,那我以前送给她的情侣用品该怎么处理?当没有发生过,归她所有,还是找她索回?帮我出出主意。事情是这样的——我和女朋友昨天分手的,上月29号,为了庆祝我俩交往一个月,她答应那天和我发生关系,所以我打算准备个特别的礼物送给她,以示纪念这个日子。因为是刚交往一个月,两个人还不算太了解,摸不清她的喜好,煞费了很多心思,最后我决定整个情侣手机号,一来打电话时候号码好记,二来还算有寓意,三来正好赶上网上选号送话费活动。本来想的挺好,谁知到中午的时候,我上联通官网一看,以我生日结尾的1103,算普通号码,只要60元就够,10元的卡钱,50的预存话费,再加上正赶上现在促销活动送30花费,30的数据业务费,反而还赚了好几十。可是她TM生日是8月8号,而且0808的号码需要预存话费1200,靠,她那破手机撑死也过不了2000块钱。不过我后来一咬牙、一跺脚,算了,哥们儿不差钱,再说她现在每月的话费也都是我给她充的,反正那1200也是预存话费,后面一段时间就能省钱了,背着抱着一样沉,一千来块钱能哄女朋友上床也值了。郁闷的是没想到,说得好好的晚上去开房,吃晚饭丫又不同意了,死活非要回宿舍,最后大吵一架,还非要和我分手,靠……突然有种偷鸡不成蚀把米的感觉。都过一个星期了,她也不张罗把手机号还我,既然分手了,还攥着我1200的手机号不还,实在太不要脸了吧。早就知道贵博热情睿智,且深得大家信任,请帮我出出主意,我怎么办,怎么要回来?”
呵呵,有趣吧。这位博友的情况让我无法落笔,一是我对于这样过家家式的恋爱不屑也不懂,二是用钱哄上床离真爱很远,三是女孩吵架时说“要分手”并不等于真分手,四是她要回宿舍、不上床,说明这个女孩更可爱,为什么就索要……,总之,我不是很理解,所以,征得其本人的同意,发在这里也请大家评判一下,或许会找到解决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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