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深圳空姐自杀案一审宣判 有妇情夫被判赔15万》的点评
(2011-01-22 11:09:05)
标签:
深圳空姐新婚姻法小三判罚情感 |
分类: 情感咨询 |
http://news.sina.com.cn/s/2011-01-22/054321856709.shtml
深圳空姐自杀案一审宣判 有妇情夫被判赔15万
对这条消息的一个点评:
这个故事颇耐人寻味
1.这种故事公开化,司法介入到情感领域,有点不伦不类
2.如果是这个男的有问题,那么法律的条款在哪里?判罚金额怎么算的?15万算青春损失费么?还是可怜女方家庭的补偿?
3.他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作为男方他有能力去辨别女方真的要自杀么?因为我们知道往往在分手的过程中,女方多次要挟自杀,而让男方有所谓的“狼来了”的效应。
4.怎么读怎么好生奇怪:这样的判罚是为了让男人玩小三需要更多的心理学知识么?还是坚决制止男方玩小三呢?不伦不类
5.女方家长跟孩子的关系耐人寻味。如果说孩子不跟家长说自己是小三,那么这个责任该女方承担,如果说孩子已经跟家长说过了,为何家长不及时制止?包括请专业人员帮助孩子从一段纠缠不清的感情中走出来?在此种情况下,家长又该承担什么责任?也就是说,男方20%的判定标准从哪里来?
6.这样的判罚标准考虑了女方是空姐这样的身份么?这样的案例有普遍的推广价值么?
7.这样的判罚经得起时间的推敲么?
8。这样的判罚跟新婚姻法有何关系?也就是说该案例是为了配合新婚姻法的实施么?如果是,那么作为一个男人来说,是不是让人误以为:玩小三不可怕,只要有足够的钱。对于有钱人来说,15万算个啥?
9.等等,太多的问题。当一个情感问题跟司法相结合的时候,法官们,你们懂得情感相处之道么?你们究竟在向社会传达什么样的信息,你们知道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