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6月30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向雷洋死亡案件涉案警务人员及其家属、雷洋家属及双方聘请的律师依法告知了雷洋尸检鉴定意见。检察机关对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鉴定意见进行了审查,组织了专家审查论证、文证审查,确定死者雷洋符合“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检察机关将继续依法侦查,结合侦查工作依法判断事实和证据,准确认定行为性质和责任轻重。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雷洋死因的尸检报告,着实令关心雷洋死因的国人大跌眼睛。因为这种奇葩的死因,无论是涉事警方,雷洋家属和关心雷洋死亡原因的广大民众,都是没有想到的。昌平警方认为雷洋是在反抗警方拘捕时意外死亡,雷洋家属和全国民众认为雷洋是被昌平警方非法殴打致死。而北京检察院公布的结论,与此前众声喧哗中的“各执一词,都不相同。那么,北京检察院得出的结论是否可信?据报道,北京市检察院启动的雷洋尸检鉴定机构,是在家属认同的情况下委托第三方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进行的,同时,北京检察院还审批了公安大学教授担任专家证人,全程监督尸检。尸检结果出来后,北京市检察院邀请全国法医学、病理学知名专家就鉴定机构提交的雷洋尸体检验鉴定结论,进行了审查论证。检方表示将依法安排补充鉴定,科学运用检验鉴定结论,确保案件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办理。由此看来,北京市检察院出具的雷洋尸检结果是可信的,
那么什么是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它与雷洋是遭受昌平警方过度殴打而死有无必然联系?北京一家三甲医院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急救医学专家对《环球时报》称,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是指人在胃中含有食物的情况下,呕吐时由于一些因素意识不清或昏迷故而没有办法控制呼吸,将呕吐物吸入气道中并堵塞气道,进而导致窒息死亡的情况。该专家称,一般来说人体基本的生理防范不太可能使人在清醒时吸入呕吐物,所以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多数发生在人体失去意识的时候。其原因一般有三种可能:一是一些自发性的脑血管疾病,如脑出血、脑梗等,大脑神经系统可能造成胃的呕吐反应,并同时造成意识不清,这时胃内容物很容易被吸入气道中;二是脑部外伤,大脑在脑震荡的情况下会引发颅内压增高,也有可能引发呕吐,如果大脑在外伤过程中已出现意识不清的情况,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三是醉酒很深并躺姿不当,如仰面躺,也可能引发该症状。
根据雷洋妻子的陈述,雷洋在遭遇昌平警方之前身体很健康,根本没有自发性的脑血管疾病。雷洋也没有在事发前醉酒或躺姿不当。那么,雷洋因胃内容吸入呼吸道窒息而死,只能出自第二个原因,即脑部外伤和脑震荡,而这极有可能是昌平警方在拘捕雷洋时对其进行殴打才导致的。在脑部外伤或脑震荡的情况下,雷洋出现意识不清,继而引发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最终死亡。看来,昌平警方仍是雷洋的最终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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