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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的适应症和注意事项(转发)

(2006-11-18 22:51:49)
分类: 药品学习
     目前沿用的大环内酯类有红霉素、麦迪霉素、螺旋霉素、乙酰螺旋霉素、交沙霉素、柱晶白霉素。大环内酯类新品种(新大环内酯类)有阿奇霉素、克拉霉素、罗红霉素等,其对流感嗜血杆菌、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等的抗微生物活性增强、口服生物利用度提高、给药剂量减小、不良反应亦较少、临床适应证有所扩大。

一、适应证

    1. 红霉素(含琥乙红霉素、依托红霉素、乳糖酸红霉素)等沿用大环内酯类:

    (1)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的替代药物,用于以下感染:β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中的敏感菌株所致的上、下呼吸道感染;②敏感β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的猩红热及蜂窝织炎;③白喉及白喉带菌者。

    (2)军团菌病。

    (3)衣原体属、支原体属等所致的呼吸道及泌尿生殖系统感染。

    (4)其他:口腔感染、空肠弯曲菌肠炎、百日咳等。

    麦迪霉素、螺旋霉素、乙酰螺旋霉素及交沙霉素,主要用于革兰阳性菌所致呼吸道、皮肤软组织、眼耳鼻喉及口腔等感染的轻症患者。

    2. 大环内酯类新品种:除上述适应证外,阿奇霉素可用于军团菌病,阿奇霉素、克拉霉素尚可用于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与其他抗菌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复合群感染的治疗及预防。克拉霉素与其他药物联合,可用于幽门螺杆菌感染。

二、注意事项

    1.禁用于对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过敏的患者。

    2.红霉素及克拉霉素禁止与特非那丁合用,以免引起心脏不良反应。

    3.肝功能损害患者如有指征应用时,需适当减量并定期复查肝功能。

    4.肝病患者和妊娠期患者不宜应用红霉素酯化物。

    5.妊娠期患者有明确指征用克拉霉素时,应充分权衡利弊,决定是否采用。哺乳期患者用药期间应暂停哺乳。

    6.乳糖酸红霉素粉针剂使用时必须首先以注射用水完全溶解,加入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中,药物浓度不宜超过0.1%~0.5%,缓慢静脉滴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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