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的“良心”
文/潇湘女
读华声在线消息:7月初,一家三口在湖南娄底孙水河公园游泳遇险,大呼救命。路过的27岁小伙邓锦杰跳入水里将这一家人相继救起,可自己却因体力不支被湍急的河水吞噬。被救的一家人上岸后就要离开。围观群众拦住车说“还有人没出来”,被救的女人说“关我屁事”,然后开车走了。
想起一句俗话:“良心被狗吃了”。
“良心”二字,据百度的解释,一是指人天然的善良心性,二是指人的内心对是非、善恶的正确认识。古人将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之心称之为良心,认为有良心的人要爱憎分明,爱其所爱,恨其所恨,要是非曲直明辨。否则就是“良心不正”,反其道而行之的则是“没有良心”,或者“良心被狗吃了”。
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把“修身”放在“齐家、治国”之前,说明先辈们认识到“修身”是整个美德的核心,“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笔者认为,在这个“修身”中的范畴中,“良心”好不好,肯定也是先辈们判断“修身”质量的根本标准。因为良心首先是人对于道德责任和道德义务的起码的认知。一个“有良心”的人,实际上就是一个对自己应当做什么和不应当做什么有理性区别和是非判断标准的人。
记得小时候寄居外婆家,共天井的对面是一个当时人见人避的地主,姓陶,可外婆拒绝参加对他的批斗。有次,面对工作队的说服,引导,外婆回答“人说话做事要凭良心。他没有做对不起大家的事我就不能乱说。”虽然回答的代价是外婆免去了在食堂领标配餐的资格,可外婆的言行让我懂得诚实、正直在“良心”中的分量。
从《读者》看过一篇文章。国内战乱时期,一商人将家里的珠宝托付给好友保管,好友为生存历经艰辛,却始终将珠宝保存完好。去世后,其儿子秉承父嘱继续寻找商人家属,自己得癌症需大笔款项治病,家人不忍其痛苦度日,央求他卖点珠宝救命要紧,待以后有钱再想法赎回。他斩钉截铁地拒绝:就是痛死也不能“昧良心”,人要守信用。后来,终于找到商人的孙子如实归还珠宝,而癌症患者因为无钱医治早就归西。这个故事让我铭记守信也是“良心”的一部分。
媒体曾经报道,一老人义务终身为抗日遗骨守灵,别人对他的执着不解,他说:人不能没有良心,这些人是为我们过好日子死的。这位老人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感召世人:喝水不忘挖井人,感恩图报是组成“良心”的基础。
可是现在,许多人的“良心”在物欲横流中变味、变种、变色了。个人主义、利己主义膨胀,见利忘义、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贪污腐败。。。。。。娄底获救者对救命恩人溺水身亡置之不理,就是“良心”泯灭了的具体体现。不敢想象,一个家庭由这样没有“良心的人”组成是什么结果?一个国家如果多了这样“良心被狗吃了的人”何谈治国强国?一个社会如果任由这些“昧着良心”的人胡作非为,那来的和谐与安宁?
好在正义终在,天理永存。众多的人愤怒了,与救人英雄相识、不相识的人不平了,政府相关部门也出面努力了,终于,获救者被寻找到并“保护”到邓锦杰家道歉,救人英雄被追认为烈士。
看似这件事情画上了完美的句号,其实,“良心”的复原还任重道远,路漫漫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