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这个题目,不过却不是误入。
早上很早我们就出发了,小时候就知道白洋淀,但是却从来没有去过。小时候的记忆到现在还停留在小兵张嘎的故事里面,说到白洋淀,没有太多的人知道除了拿高高的芦苇丛之外还有那荷花丛。三千万亩的水面上盛开着很多的荷花。我喜欢荷花。荷花出淤泥而不染。也是因为我喜欢粉色。关于粉色的一切我都喜欢。白洋淀的水面是在很大,大到我们乘坐了几十分钟的快艇才穿过芦苇丛到达荷花大观园。



我不知道原来在荷叶伸展开之前,两端蜷缩在一起的时候是可以吃的,当地的村民把他们当作一种凉菜来吃。但是却在外面买不到,我们可以买到的只有伸展开的荷叶泡水或者煮粥用。



我摘了一个已经不能吃老掉的莲蓬,不过村民告诉我,把莲子抠出来,下端剥开一点皮,泡在水里,这个季节一周之内可以长出荷叶。

只有照相的时候可以真的忘记一切不开心的事情,我觉得即使像昨天那样进行一天的摄影课的恶补我也很喜欢,出游永远是快乐的,不会在旧的环境里挣扎过去的事情。回来的路上下起了雨,到了西三环的时候1039居然放了《遇见》,我笑了笑,因为在去的路上我只有唱了这一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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