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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调控,就是为了降房价?不知这一习惯思维何时才能变一变。所以当地方政府根据“国8条”调控精神要求,“各地方政府根据看经济增长率和居民可支配增长速度,确定本年度新建住房价格”,设定了房价涨幅值后,质疑之声不绝于耳。而官员为顺应民意,表示“房控目标”必须多听群众意见。在这一背景下,确有地方作了相应调整。但从调整的情况看,仍离不开一个涨字。所以说,房控目标再怎么变也是一个涨字。
近日有信息称,西安市近期率先作出了调整。由原来的15%,调整为11.5%,涨幅缩小了3.5个百分点。但是,从这一调整看,与其这样调来调去,还不如维持原状的好,或百姓随时间推移,早已淡忘。而“换汤不换药”式的调控。再一次激起百姓对政府的不满情绪”,更多的希望调整后是一个跌字,但到头还是涨字,不满情绪有增无减。而且,这一调整再次表明了政府看涨房价的态度。所以对于百姓来说,其对降房价会更感渺茫;但就开发商而言,不可谓是一种利好。“扛”房价会更有信心,对涨房价也会更心安理得。
西安市“房控目标”再次调整,虽没达到群众所希望的。但从有关信息看,高层还是首肯的,所以,今后即使还有地方政府调整,但不管怎么调整,其结果肯定还是一个涨字。
诚然,对于这一调整会有更多的不理解,希望质疑到最后,看到的仍是一个涨字。其实大可不必。地方政府设定“房控目标”涨,其根据的也是调控政策所要求的。”国8条”规定“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地方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从规定中可看出,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都是上涨的,那么房价设定上涨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