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关于剽窃

(2006-11-21 13:37:49)
分类: 社会感悟
   2006年11月20日(星期一),我们单位与中国工程院签署科技合作协议,按照安排,接待工作分工,我们准备文件和新闻稿,党委办请记者.我们为了忙关文件和新闻通稿,周末整整加了两天班.没有加班补助不说,我写的新闻通稿给党办拿去交给记者了.新闻终于在湖南经济电视台,湖南电视台,湖南日报等媒体播刊出.当然新闻署名是某某记者,党委办的某某某某,没有咱的名字,[本新闻见湖南日报2006年11月21日B2版,<<**院与中国工程院携手合作>>,本爷们提供的新闻通稿,的确没爷们的名].这当然不是第一次了,上次与中国某某院签协议时也是这待遇.说到这儿,也不是咱家如何要署个虚名儿,只是觉得不该由咱爷们来整这个稿子.得补充一句,这种事情是不能到领导那儿去说的:比如说你对这事情有看法,或者说,领导,这新闻通稿应该由请记者的人来整,等等.是绝对不行的,领导会说,怎么这么好虚名?!怎么不听安排指示了?!你就得好受了.
    其实我的本意不在这儿,我是在想,社会上说学术腐败,成果剽窃,应该而且不足为奇,更不用说象这等小事了.只能说腐败到处有,剽窃特别多.各位看官,你敢说你没剽窃过?!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