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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和证监会博弈的结果

(2011-07-02 1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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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renzhi2008  1级股友   发表于:2004-12-16 14:44 
中国股市几经反复,终于又回到了千三关口。这一次最大不同的意义就是基金手持重仓但不作为,逼迫管理层不能轻易发新股。但股市的最大功能就是融资,不可能一直不发新股,随着年关逼近,矛盾就越突出。基金为代表的投资者最担心的问题不是发新股, 而是股权分置。证监会虽推出分类表决方案,但治膘不治本。证监会如不尽快解决这个问题,不但给投机者有机可乘,还必将导致中国股市崩盘。对于股权分置,可用以下方法解决。如法人股股东转让股权,按转让价格*转让股数/流通股价格折算成流通股上市交易。法人股转让价格可按每股净资产价上下浮动百分之十计,流通股价格可按近一时间区间平均数计。以长江电力为例,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将所持16590万股转让,转让总价款为16590*2.703=44842.77万元,按近段时间流通股价格9元计算,44842.77万元/9=4982.53万股,即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受让方可得4982.53万股流通股.对于多出的16590-4982.53=11607.47万股则送与流通股股东11607.47万/192600=0.06,即每百股送六股,多出的51.47万股可配给管理层.在法人股未能转让前,实行更严格的分类表决制度。对于大股东欠上市公司现金问题,可以用香港廉署对付创维的方法对付。对已欠现金,应强行拍卖股份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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