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牙膏监督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了牙膏定义,并且提出牙膏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
目前,牙膏市场依旧存在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的现象,新规为牙膏的功能宣传加上“紧箍咒”。
各类功能性“牙膏”在线上销量不少,在某电商平台搜索牙膏、牙洞等关键词发现,不少“牙膏”产品都宣称具有修复牙洞、清理龋齿的功效。
在一家名为“顺欣养生”的店铺,商家售卖的一款名为“红石榴+氨基酸”的牙膏,产品说明书标注为“妆”字号产品,商家却宣示可通过“将草本萃取的药膏渗透进蛀牙从而修复蛀牙和龋齿,使用一两盒就可以见效”。
然而,口腔医学专家表示,通过使用普通牙膏刷牙来修补牙洞、闭合牙缝甚至稳固牙齿松动,均无科学依据。这些牙膏的功能宣传是不靠谱的,属于一种虚假、夸大的宣传。
一些药物牙膏,根据不同的用途添加了一些必要的药物,比如为了预防和治疗常见的口腔疾病,牙膏当中可以添加一些氟化物和化学杀菌剂,起到预防龋齿和牙周病的作用。
牙膏是起不到治疗龋齿的作用的,因为普通牙膏主要就是清洁剂,没有相应的治疗作用。
除了宣称治疗龋齿,还有宣称能够抑制、缓解甚至治疗幽门螺杆菌的牙膏在线上销售,单价从十几元至上百元不等。有商家表示,他们店里一款售价26.8元的幽门螺杆菌牙膏销量最好,月销达到了几百支。
然而,口腔医院医生认为,幽门螺杆菌是在胃里感染,牙膏用在口腔里,不能达到治病的目的。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对《牙膏监督管理办法》进行政策解读时指出,目前我国牙膏市场上功效宣称较为混乱,部分宣称与药品、医疗器械的界限模糊,严重误导了消费者,也给消费者健康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譬如,“妆”字号普通牙膏,与“消”字号等具有特殊功能的所谓“牙膏”并不相同,如果宣称具备以上这些功效,就涉嫌虚假宣传。
口腔医生开具的一些功能性牙膏,必须有相应的备案和字号。如“消”字号(卫生消毒类)的口腔抑菌膏等产品,“械”字号(医疗器械类)的牙齿脱敏凝胶等产品,“药”字号(药品类)的丁硼乳膏等产品。
因为这些产品的安全风险相对较高,需要按照药品、医疗器械实施严格的监管,所以必须得有相应的字号和备案。市面上的普通牙膏,如果声称具备这些功效,就属于虚假宣传。
针对虚假、夸大宣传等问题,此次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牙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牙膏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
牙膏备案人应当在备案时公布功效宣称所依据的文献资料、研究数据或者产品功效评价资料的摘要,接受社会监督。
牙膏的功效宣称评价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等有关规定,保证功效宣称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公开资料显示,2022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曾多次发文科普,例如《牙膏不能治疗疾病》《牙膏不是“促长牙”“补牙洞”的神器》等。文章指出,使用含氟牙膏刷牙,可增强牙齿抗龋能力,但不能逆转龋齿的发展进程。
但是线上销售平台中,“医院同款”“医疗渠道专供”“牙医推荐”……不少功能性“牙膏”的广告宣传充满暗示,让消费者眼花缭乱。
针对功效宣称混乱的问题,《办法》同时明确了牙膏禁止标注的内容,例如禁止标注“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等。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办法》清晰界定了牙膏的边界,同时对宣称防龋、抑制牙菌斑、抗牙本质敏感、减轻牙龈问题等牙膏产品的功效宣称用语进行严格限制,以遏制牙膏违法宣称情况的发生。(据中国网)
[转载]【生活百科】牙膏功效不能随便说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牙膏监督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了牙膏定义,并且提出牙膏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
目前,牙膏市场依旧存在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的现象,新规为牙膏的功能宣传加上“紧箍咒”。
各类功能性“牙膏”在线上销量不少,在某电商平台搜索牙膏、牙洞等关键词发现,不少“牙膏”产品都宣称具有修复牙洞、清理龋齿的功效。
在一家名为“顺欣养生”的店铺,商家售卖的一款名为“红石榴+氨基酸”的牙膏,产品说明书标注为“妆”字号产品,商家却宣示可通过“将草本萃取的药膏渗透进蛀牙从而修复蛀牙和龋齿,使用一两盒就可以见效”。
然而,口腔医学专家表示,通过使用普通牙膏刷牙来修补牙洞、闭合牙缝甚至稳固牙齿松动,均无科学依据。这些牙膏的功能宣传是不靠谱的,属于一种虚假、夸大的宣传。
一些药物牙膏,根据不同的用途添加了一些必要的药物,比如为了预防和治疗常见的口腔疾病,牙膏当中可以添加一些氟化物和化学杀菌剂,起到预防龋齿和牙周病的作用。
牙膏是起不到治疗龋齿的作用的,因为普通牙膏主要就是清洁剂,没有相应的治疗作用。
除了宣称治疗龋齿,还有宣称能够抑制、缓解甚至治疗幽门螺杆菌的牙膏在线上销售,单价从十几元至上百元不等。有商家表示,他们店里一款售价26.8元的幽门螺杆菌牙膏销量最好,月销达到了几百支。
然而,口腔医院医生认为,幽门螺杆菌是在胃里感染,牙膏用在口腔里,不能达到治病的目的。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对《牙膏监督管理办法》进行政策解读时指出,目前我国牙膏市场上功效宣称较为混乱,部分宣称与药品、医疗器械的界限模糊,严重误导了消费者,也给消费者健康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譬如,“妆”字号普通牙膏,与“消”字号等具有特殊功能的所谓“牙膏”并不相同,如果宣称具备以上这些功效,就涉嫌虚假宣传。
口腔医生开具的一些功能性牙膏,必须有相应的备案和字号。如“消”字号(卫生消毒类)的口腔抑菌膏等产品,“械”字号(医疗器械类)的牙齿脱敏凝胶等产品,“药”字号(药品类)的丁硼乳膏等产品。
因为这些产品的安全风险相对较高,需要按照药品、医疗器械实施严格的监管,所以必须得有相应的字号和备案。市面上的普通牙膏,如果声称具备这些功效,就属于虚假宣传。
针对虚假、夸大宣传等问题,此次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牙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牙膏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
牙膏备案人应当在备案时公布功效宣称所依据的文献资料、研究数据或者产品功效评价资料的摘要,接受社会监督。
牙膏的功效宣称评价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等有关规定,保证功效宣称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公开资料显示,2022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曾多次发文科普,例如《牙膏不能治疗疾病》《牙膏不是“促长牙”“补牙洞”的神器》等。文章指出,使用含氟牙膏刷牙,可增强牙齿抗龋能力,但不能逆转龋齿的发展进程。
但是线上销售平台中,“医院同款”“医疗渠道专供”“牙医推荐”……不少功能性“牙膏”的广告宣传充满暗示,让消费者眼花缭乱。
针对功效宣称混乱的问题,《办法》同时明确了牙膏禁止标注的内容,例如禁止标注“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等。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办法》清晰界定了牙膏的边界,同时对宣称防龋、抑制牙菌斑、抗牙本质敏感、减轻牙龈问题等牙膏产品的功效宣称用语进行严格限制,以遏制牙膏违法宣称情况的发生。(据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