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秋赶到医院时,老三已经奄奄一息了,大家都叫静秋叫醒他,静秋不知所措!她不知道该叫他什么,她从来没有叫过他。她想起他曾经说过的话:“我喜欢静秋这个名字,如果有一天,我的一只腿已经踏进了坟墓,只要一听到你的名字,我就会拔出我的腿回来看你。”她想起了这句话,她握着他的手说:“我是静秋!我是静秋!我是静秋!……”
他依然紧闭着双眼,没有睁开眼来……
静秋依然重复着同样的话,俯在他的耳边:“我是静秋!我是静秋!……”
他的眼角,流下了两滴泪,两滴红色的泪,如同血一样的红!
那两滴泪,如同静秋心在滴的血,令她顿时昏阙。
不知过了多久,她依然在得复着一句话:“我是静秋!我是静秋!”
静秋微睁开眼,发现自己躺着,却不知那是在哪儿,朦胧中像是看见了初次见老三的样子,穿着深蓝色齐膝棉大衣,站在她的面前,微笑地看着她。
静秋责问他:“你说过,只要听见我的名字,就算一只腿已经踏进了坟墓,你也会拔出腿来再看我一眼!为什么你说了不算话!你骗人!”
老三眉头深锁,怜爱地抚摸着静秋的长发,说:“我也想拔回我的腿来再看你一眼,可是我连拔回我的腿的力气也没有了!”
静秋痛苦的望着老三的眼睛,只听老三满怀抱歉的说:“对不起!我不能等你一年零一个月了,我也不能等你到二十五岁了,但是我会等你一辈子。”
静秋发现他说这话时是那样的痛苦,发现他又一次为她流泪。她只是怔怔的望着他,不知如何是好。
老三继续说:“你要好好的活着。你活着,我就不会死;但是如果你死了,我就……真正地……死了。你懂不懂?你要好好活着。为我们两个人活着,帮我活着,我会通过你的眼睛看这个世界,通过你的心感受这个世界。我要你……结婚,生孩子,我们两个人就活在孩子身上,孩子又有孩子,我们就永远都不会死。好好活着!为了你,为了我。好好活着!”
静秋不住的点头:“我答应你,我活着,我好好活着!为了你,为了我,为了我们永远在一起,我会好好活着!”
静秋醒了,真正的清醒了。她清楚的知道,老三走了,他的肉身被白血病魔夺走了。但是他的灵魂还活着,他的灵魂会与她同在。为了他,她要好好活着!
老三的家人按照他的遗愿,将他葬在了西村坪那棵山楂树下,那个年代,不是烈士,一个平民百姓是不许有墓碑的。每年的五月,静秋都会到西村坪的那棵山楂树下去,与老三一起看山楂花。她总觉得,自老三走后,那棵山楂树开的花,比当年老三给她送去的那些花要红,也开得更加的灿烂。
十年后,静秋考上了L大英文系硕士研究生。
二十年后,静秋远渡重洋,到美国攻读博士学位。
三十年后,静秋已经任教于美国的一所大学。
又是一年五月花开时,静秋带着女儿回到了西村坪的那棵山楂树下,对她的女儿说:“这里长眠着我深爱的人。”
她向女儿娓娓道出了一个深埋心底三十年之久的故事。
她告诉女儿,在西村坪的堪探队,有一个队员,他会用手风琴拉《山楂树》,她告诉女儿,她与那个堪探队员的一段酸酸甜甜,开着灿烂花儿却没有结果的山楂树之恋……
PS:其实书还没有看完,却有了写续的冲动,有了灵感,就赶紧记录下来!说是续倒不如说是缩写!将一个故事缩写成一个小小说。其实不忒喜欢那个年代的故事,但却感动于男女主角的爱情,只是觉得原书的结局结束得太匆忙,它像国内电视剧一样,结局总是那样的草草收场,所以改并续写了这样一个故事。用一个梦,让老三把他没有说完的话继续说完!
此篇仅为自娱,并与丫头分享!请丫头帮我想个题目!一时真不知道起什么名好!所以就暂时叫续改《山楂树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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