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法尔如是(续)

(2009-05-08 07:12:41)
标签:

我的随感录

樟青

分类: 我的随感录(2015)

法尔如是(续)

 

樟青

 

 点击图片或使用键盘← →翻页

 

两分法,三分法,皆为方法。教无定法,学无定法,随机教学,教学有法。

 

如人饮水,不饮不知;如人吃饭,不吃不饱;如人睡觉,不睡不醒;如人跳水,不跳不会。

 

如人登山,或拄杖,或攀枝,或坐轿,但绝不抬着船;如人过河,或乘船,或修桥,或泅渡,但绝不乘坐火箭。

 

然而,何人乘船、坐轿,何时泅渡、攀枝,应因人而异,因时有别。此理原本明明白白,法尔如是!

 

然而,真明白吗?两分法,三分法,无有高低。真明白,真办法;假明白,假办法。不可说,不能说,说不清,道不白啊!

 

讲了,错了,断人慧命,下无间地狱;不讲,亦错了,“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讲多了,错了,唠唠叨叨,令人生厌;讲少了,亦错了,画龙点睛,就此一笔!

 

哈哈!过犹不及!两分法,执着不得,三分法,亦执着不得;教无定法,执着不得,学无定法,亦执着不得。——非法,非非法啊!

 

哈哈!“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一切有为法,当然,包括两分法、三分法,她们皆因缘,皆自然,非因缘,非自然。——法尔如是!

 

【博友留评】1、法无定法。道可道,非常道。——近日现学,现卖了,也不知卖得出卖不出(不知用对否)?^_^ 法尔如是,原来如此!(牛牛)

 

2、贵在得法!老师,周末休闲,潇洒自得!(亲亲乔木)

 

3、贵在得法,贵在实践。祝福樟青老师!(兰心斋)

 

4、两分法,三分法,是法非法非非法;是因缘,是自然,非因缘,非自然,法尔如是!(樟青)

 

5、法无定法,万法唯识,边干边学,边学边知。即用即得,不得再习。随时随境,随变随易。取舍有度,过犹不及。是法非法,法尔如是!(吾静思老顽童)

 

【后记】晨起,想到了以上的话,便记下了。前段,曾写过一篇题为“法尔如是(心中的歌)”的小文;今天的,就叫做《法尔如是(续)》吧。哈哈!

 

——初稿于2009、5、8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