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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力概述

(2013-08-15 07:39:46)
分类: 教育与健康
创造力概述
 

一、创造力的内涵

 

(一)创造力的定义

 

创造力(creativity ability)也叫创造性(creativity),源于拉丁文creare一词。对于它的定义,不同的学者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阐释。

 

1.创造力的过程观

 

一些心理学家立足于创造力的过程,把创造力具体划分为几个不同质的阶段。例如,我国心理学学者王极盛提出了把创造心理活动分为创造需要与创造动机的形成阶段、创造心理启动阶段、创造心理探索阶段、创造心理的成型阶段、创造心理的检验阶段、创造心理的充实期。(王极盛:《科学创造心理学》, 359363页,北京,科学出版社, 1986。)他的这种分类法可以使我们更好地认识创造的思维进程,有助于对创造活动作深入细致的研究。

 

2.创造力的联结说

 

最先提出这种观点的是行为主义心理学家,他们对于创造力的研究立足于已有观点、关系的重新联结组合。在他们看来,创造力是一种联结的能力,创造性产物就是旧观念、旧思想通过尝试错误、顿悟形成新的联结。各种联结因素相互间越是遥远、以前越是很少有联系,那么就越是有创造力。我国还有学者提出创造力思维的“信息转化说” (熊川武:《创造性思维信息转化说》,载《华东师范大学学报》, 1987(4)。),认为创造性思维就是把信息进行转化,从而揭示出事物的新关系。该学说虽然侧重于转化,但它以万事万物间的联系为认知基础,通过发现和利用新关系来产生创造性产品,因而也属于联结说。

 

3.创造力的能力说

 

这种观点侧重于把创造力看做发现新事物、产生不同寻常的观念和背离传统的思维方式的能力。典型代表为吉尔福德(Guilford,1962),他认为创造力是以发散思维为核心,与力求得到一个正确结论的逻辑能力不同,从给定的同一来源的信息中产生各种各样、许许多多的输出,以追求多种答案和解决方法的认识加工能力。(张大均:《教学心理学》, 399页,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7。)能力说强调了某种特殊能力在创造中的作用,但其局限性在于过多地强调发散思维,甚至将它与创造性思维等同,我们认为这是不全面的,应该把创造力中的各种思维成分都结合到一起来考虑。在进行创造性训练时,除将发散思维作为主成分以外,也不应忽视其他思维成分在创造过程中的作用。

 

4.创造力的产物说

 

这种观点主要是对产物进行分析比较,由创造性产物与其他产物的不同特点来界定创造力。例如格鲁伯等(Gruber & Wallace,1993)认为:“创造性是新颖和价值的统一体。具有创造性的产品应该是既新奇,而且从某种外在的标准来看又是有价值的。”(张庆林, Robert J. Sternberg:《创造性研究手册》,5页,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 2002。)鲁巴特(Lubart,1999)指出:“从西方心理学研究来看,创造性可以被定义为产生新颖而适用的工作产品的能力。” (张庆林, Robert J. Sternberg:《创造性研究手册》,5页,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 2002。)产物说从产品角度来分析创造力,体现了对创造力的功用的重视。这种评定标准更加客观,符合创造力的操作原则,有比较高的信度。

 

5.创造力的过程和产物说

 

这种观点是观点1和观点4的综合,认为创造力是复杂的,同时其表现又是多维的。它可以表现为创造的过程,是发生在个体内部的、内隐的;同时又可以表现为创造的产物,这是外显的、可以被定义和评定的,代表人物如马哈拉(Malhara, 1985)。这种观点把创造力从多个角度进行分类,因而可以引导人们对创造力进行更加细致的认识。

 

总之,上述观点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揭示了创造力的本质特征。目前国内较为一致的看法是:创造力是在一定的目的和条件下,运用一切已知信息,产生出某种新颖、独特、有社会或个人价值的产品的能力。(董奇:《儿童创造力发展心理》,199200页,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 1993。)据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理解。(1)创造性活动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和实用性。(2)创造力包含两种能力,一是在已知条件的基础上建立起新的关联和组合的能力;二是将已知条件运用到新的情景中,使其形成新的关系的能力。个体的创造力通常通过创造活动、创造性产品体现出来,但创造力要转化为创造性成果需要一定的外在和内在条件。(3)新颖性和独特性是创造力的两个最重要的本质特征。(4)创造性产品是多样的,既可以是新颖独特、有价值的实物,又可以是新观点、新见解。

 

(二)创造力的心理要素

 

创造力的心理要素主要包括创造性想象和创造性思维。创造性想象是指个体结合原有的知识经验,根据一定的目的在头脑中加工并改造出新形象的想象方式,这种想象方式的特点就是产物的新颖性。创造性思维是指个体在创造活动中所使用的高度灵活、新颖的思维方式。它可以对事物进行精确的认识,也能够打破习惯性思维,产生跳跃式的直觉,最终产生创造性的产物。这两种心理要素是相辅相成的。创造性想象作为一种思维方式,是创造性思维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同时创造性思维的发展也会促进创造性想象的发展。

 

二、创造力的特征及分类

 

(一)创造力的特征

 

关于创造力的特征,到目前为止也并无定论,下面介绍几种比较有影响力和代表性的观点。

 

美国的心理学家哈奇森对一百多项创造力的研究成果进行分析后,提取出创造力的主要特征为:(1)独创性(originality),即过去未有的不平凡的创造设计,这是创造力的主要特征;(2)新颖性(novelty),即新的、不平凡的创造设计。该特征与首创性有相似之处,但是首创性指前所未有的,而新颖性则侧重于新,与一般不同;(3)流畅性(fluency),即单位时间内所反映观念的数量;(4)灵活性(flexibility),即对于客观环境中的事物或问题,敏于感知困难之所在,易于发现改进的需要,同时也善于找到解决的办法;(5)精密性(elaboration),即在一项工作进行的过程中,采用精密的办法、详尽的程序,对于各部分与整体有周密细致的考虑。(张德琇:《创作性思维的发展与教学》,25页,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

 

美国另一位心理学家吉尔福德认为,创造力的主要特征是:(1)敏感性(sensitivity),即容易接受新现象,发现新问题;(2)流畅性(fluency),即思维敏捷,反应迅速,对于特定的问题情境能顺利给出多种反应或答案;(3)灵活性(flexibility),即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和适应性,具有灵活改变方向的能力,能发挥自己联想;(4)独创性(originality),即产生新的非凡思想的能力,表现为产生新奇、罕见、首创的观念和成果;(5)再定义性(redefinition),即擅长发现特定事物的多种使用方法;(6)洞察性(penetration),即能够通过事物的表面现象,认清其内在含义、特征或多样性,进行意义变换。

 

如上所述,我们可以发现这两位心理学家都不约而同地把独创性、流畅性、灵活性归纳为创造力的主要特征,由此可见这三个特点的核心地位,除此之外,他们还各有侧重,前者强调精密,后者则侧重于敏锐。

 

(二)创造力的分类

 

关于创造力的分类,心理学家也从不同的角度加以理解和探讨。

 

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按照创造性成果的价值标准将创造力分为自我实现的创造力和特殊才能的创造力。前者为普通人所具有,其成果不一定具有社会价值,但对于他本人来说是新的、有价值的;后者则是科学家、发明家、艺术家等特殊人才所具有的,其成果能给社会带来巨大的价值。

 

美国心理学家阿瑞提(Arieti)根据创造性成果对人类进程的影响力大小,将创造力分为普通创造力和伟大创造力。前者是每个精神健全的人都具有的,能使人获得满足感,消除受挫感,为人类提供一种对于自己以及对于生活的积极态度;后者是指能带给人类伟大的成就和推动社会进步的创造力,如瓦特、爱因斯坦等人的创造发明。([美]S. 阿瑞提:《创造的秘密(中译本)》,1113页,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

 

海纳特(Heinelt)按照创造力从萌芽到形成的过程将创造力分为三类:一类是前创造力,即创造力的准备阶段,尚不能产生创造性成果,如儿童的幻想、青年人的憧憬等;二类是潜创造力,即一种广义的创造力,其成果是人类已发现或发明的,对于本人却是新颖、独特的;三类是真创造力,即一种狭义的创造力,指提供具有独特性、新颖性和社会价值性的创造成果。([德]海纳特:《创造力》, 1416页,北京,工人出版社,1986。)

 

我国学者董奇根据人们解决问题的新颖、独特程度的不同,将创造力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初级创造力,即对本人来说是前所未有的,但不涉及社会价值。这种创造力是中小学生所具有的,表现为绘画、模型制作等。第二层次为中级创造力,即经过模仿、改革或发明,在原有知识经验基础上重新组织材料、加工、产生有一定社会价值的产品的能力,如社会生活、生产劳动中的发明创新。第三层次为高级创造力,即经过长期研究、反复探索所产生的非凡创造,它可以是一项从无到有、填补空白的活动,有可能为国家、社会、人类作出巨大的贡献,甚至形成某一领域划时代的影响力,如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董奇:《儿童创造力发展心理》, 1213页,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3。)

 

(三)创造性人格

 

心理学家很早就开始探讨在各种领域中对于创造力的发展和创造任务的完成起决定作用的人格特征,结果发现各种创造性人才身上有着一些共同的特点,心理学把这些共性称之为创造性人格。

 

吉尔福德等对创造性个体的人格作了深入的研究,总结出以下特点:(1)有高度的自觉性和独立性,不肯雷同;(2)有旺盛的求知欲;(3)有强烈的好奇心,对事物的机理有深究的动机;(4)知识面广,善于观察;(5)工作中讲求条理性、准确性和严格性;(6)有丰富的想象力、敏锐的直觉,喜好抽象思维,对智力活动与游戏有广泛的兴趣;(7)有丰富的幽默感,表现出卓越的文艺天赋;(8)意志品质出众,能排除外界干扰,长时间地专注于某个感兴趣的问题之中。(张庆林,Robert J. Sternberg:《创造性研究手册》,318页,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 2002。)

 

索里、特尔福德(Sawrey & Telford)的研究发现,高创造力的人具有如下人格特点:(1)观念的灵活性,即思想开放;(2)个人的独立性,即不受习俗的限制和约束;(3)性别角色的相反化,即高创造力的男性具有女性化的气质,高创造力的女性具有男性化的气质;(4)对暧昧不明事物的容忍,即肯接受不甚明确和复杂的东西;(5)对错误的容忍,即不怕犯错误且容忍自己和他人犯错误。([美]索里、特尔福德:《教育心理学》,289290页,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3。)

 

周昌忠(1985)认为创造性人格包括勇敢、甘愿冒险、富有幽默感、独立性强、有恒心、一丝不苟。(周昌忠:《创造心理学》,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85。)

 

杨仲明(1988)认为创造性人格的特征包括勇于献身的精神、童心未泯、思想的灵活性、独立、果断、坚定、自制、幽默感强、对事业的巨大热情、难以满足的好奇心、无私的给予与奉献等。(杨仲明:《创造心理学入门》,139156页,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88。)

 

董奇(1993)认为,创造型儿童的一般人格特征可以概括为:具有浓厚的认知兴趣;情感丰富、富有幽默感;勇敢、甘愿冒险;坚持不懈、百折不挠;独立性强;自信、勤奋、进取心强;自我意识发展迅速;一丝不苟。(董奇:《儿童创造力发展心理》, 199200页,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3。)

 

总之,创造性人格多种多样,但自信心、进取心、毅力、独立性、冒险、开放的思维方式是其核心品质。

 

三、创造力的研究方法

 

(一)创造力的个案研究法

 

个案研究法在心理学研究中主要是指针对一个人或者一组人的问题进行研究的方法,它系统地记载一些心理活动的发展状况,对其进行诊断分析、探明原因,并提出解决措施和针对性的对策。个案研究法应用于创造力研究时,要注意考虑到创造者的独立性,而不能单纯使用定量分析来忽略个别差异。

 

个案研究法的使用原则主要有综合性原则、灵活性原则、谨慎性原则。运用个案研究法时,一般有如下步骤:首先,确定研究对象;其次,对其进行细致的调查,收集各种各样的资料和数据;再次,对这些资料和数据进行分析鉴定,制订出可操作的培养性方案,然后在个体的实际活动中加以指导;最后,对个体的创造性发展坚持长期的追踪研究。(张庆林,Robert J. Sternberg:《创造性研究手册》,133143页,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2002。)

 

运用个案研究法时需要注意的事项:(1)选择研究对象时要明确研究的目的,仔细考虑研究的价值和可行性;(2)要收集尽可能详尽的资料,包括对象的基本资料、健康资料、家庭社会背景资料、发展成长资料以及重大事件的情况等,且资料的来源应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对象本人,又包括他周围的人;(3)材料的记录和整理要简洁,最好用表格的形式;(4)分析时从主观—客观、现状—历史角度加以分类,以此来了解个体创造力的影响因素和其发展变化的特点及规律;(5)对资料进行分析和推论时要注意处理好内外因素的关系,包括社会文化整体和家庭对个体创造性的影响,以及个体内部的各种心理特点和心理过程与个体创造活动的关系;(6)在对结果进行推论时,应该做到全面客观;(7)对个体提出的指导措施应该有助于改变不利的外部条件、完善内部条件,使其创造性可以得到更好的发展;(8)要坚持其后的长期追踪调查,以收集到较为系统的个体创造性发展的资料。

 

个案研究法的优势在于可以运用横向和纵向的设计对创造力发展和培养的社会背景,以及个体自身的特点进行长时间的考察,得出其发展变化的规律,且方法灵活多样,便于操作。但缺点在于样本数量少,代表性和推广性差,费时费力,对于研究者有很高的要求,且难以进行定量分析。

 

(二)创造力的测量研究法

 

创造力的测量是指根据创造性研究的要求,按照特定的计量方法对个体创造活动过程或者产品加以数量化测定的过程,而创造力的测量研究法则是通过创造力的测量来研究创造力本质规律、特征及其发展的一种研究方法。(张庆林,Robert J. Sternberg:《创造性研究手册》,636899106页,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2002。)

 

创造力的测量主要是利用创造性测验对被试施测,然后依据测验结果来评定其创造性的高低,这一过程所应遵循的原则包括统一性原则、多样性原则、适宜性原则。

 

运用这一方法时应该注意:(1)正确认识创造力测验的意义,在掌握测量理论和相关背景知识的基础上,选择适合于被试心理特点或心理过程的测验;(2)注意所选测验特别是研究者自编测验的信度和效度,以及修订版本的信度;(3)施测者必须受过专门培训,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测量的误差;(4)研究者应尽量客观地解释测验的结果,而不能夸大其词。

 

创造力的测量研究法的优点在于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重复性,且省时省力,但其局限性在于难以测出创造力的各个方面,且有些测验的信度和效度受到人们的质疑。

 

(三)创造力的实验研究方法

 

创造力的实验研究方法是指依据某种创造性理论或假设,人为地改变和控制对象的状态,通过观察、记录、收集资料来认识创造性的本质及其规律的方法。实验法最关键的特征就是对个体的行为与环境条件进行人为的操纵,以期得出创造性某一方面的因果规律性。(张庆林,Robert J. Sternberg:《创造性研究手册》,636899106页,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2002。)

 

创造力的实验研究法最典型的特征是,可以通过人为的控制揭示实验变量与反应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且这种操作具有可重复性,研究产生的结果较之前两种方法也更为精确。

 

运用创造力的实验研究法时,在方法论上要注意几个问题:(1)要使实验研究具有较高的内部效度,即提高自变量和因变量关系的明确度,就必须在设计和实施时尽量排除无关变量的干扰,通过准确周密的设计方案来达到实验目的;(2)要提高实验的外部效度,即推广度,则必须消除或控制影响外部效度的各种因素,如样本的代表性、测量工具的信度与效度、研究程序的合理性、前测与实验处理的相互影响、研究情景与实际情景的差别、被试的特征等。当然,我们应看到,外部效度和内部效度之间的关系是复杂而矛盾的,因而应按照实际情况把握二者的平衡,恰当地进行实验设计和实施。

 

该方法的局限性在于,严格的人为控制有可能排除个体的创造行为,且同样的行为在真实自然的环境中是否有同样的表现尚待考察。

 

四、创造力研究的新进展

 

创造力研究的新进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新的实验方法和统计方法的运用,现阶段对于创造力的研究主要有斯滕伯格的创造力三维理论模型(1988)和创造力投资理论(1993)。

 

(一)创造力三维模型理论

 

斯滕伯格认为,以往的创造力研究多是通过对创造性成果的分析和评定来判断作品的新颖性、灵活性、应用性等特征,并以此对创造力的心理过程、特点、影响因素等机制进行分析和阐述,但是,仅有这些方法是不够的。

 

    他在研究了创造力与智力、认知方式、人格特质等个体因素的关系之后,运用了创造力的内隐理论分析法,阐述了他的三维模型理论。内隐理论分析法就是研究者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把人们日常生活中所具有的关于创造性的观念揭示出来,以此作为创造性理论的补充和佐证。三维模型理论认为,创造力由智力、智力方式和人格三个维度组成,这三个维度相互作用,同时又保持各自独立。创造力的智力维度包括与个体内部心理过程相联系的内部关联型智力、与外界环境因素相关联的外部关联型智力、与已获得的知识经验相联系的经验关联型智力。创造力的智力方式维度主要是指个体从事创造活动时的一种习惯化使用的认知风格和策略。创造力的人格维度是指个体与创造力相关联的人格特质,如动机、意志等。

 

(二)创造力投资理论

 

创造力投资理论是斯滕伯格和鲁巴特在分析以前关于创造力构成成分的各种理论和实验的基础上提出的。他们认为,过去的各种创造力构成理论大多强调创造力的某一方面而忽视、排斥其他,都没有对创造力作出完整的解释。因此,他们提出了创造力投资理论。

 

斯滕伯格和鲁巴特借用了经济学术语“投资”和“低进高出”来描述创造过程,他们认为创造力和投资有很大的相似性,如都需要胆大、敢于冒险、敢于采取与众不同的行为、对环境有敏锐的洞察力和选择力等,方式都是投入,效果都是收益远远大于投入等。他们认为,可以从资源、能力、观念、评价四种水平来理解创造力。通过实验,发现创造力的基本资源有以下几种。

 

1)智力,即信息的输入、转译、加工、输出过程。智力有三种要素,包括综合能力、分析能力和操作能力。综合能力主要是对认知活动进行控制、调节,帮助个体摆脱常规思维;分析能力主要是选择概念、提取与解决当前问题有关的信息;操作能力主要是完成解决问题的具体步骤,控制怎样低进高出。智力是创造力发挥的必要条件,从信息加工理论来看,它将影响个体对问题情境的感知、表征、定义和再定义以及选择问题解决的策略等过程。

 

2)知识,即有关的经验、知识结构。知识能够给创造性思维提供加工的信息,但个体的知识背景也可能会限制其创造力的发挥。

 

3)认知方式,即认知活动过程的风格或倾向性。认知方式有三种类型:①立法式认知方式,即乐于建立自己的规则和善于解决非现成的问题;②执行式认知方式,即偏向于用现成的规则解决具有现成结构的问题;③司法式认知方式,即以判断、分析和批判倾向看待事物,乐于对规则和程序作出评价、判断,从而来检查自己和他人的行为。具有创造力的个体多采用立法式认知方式。

 

4)个体特征,如对模糊的容忍度、毅力、冒险性、坚持性、自尊等。个体的人格特征对其创造力的发挥有着重要影响。

 

5)动机,是驱使个体进行创造性活动的动力。创造型个体多重视内部动机。

 

6)环境线索。环境既可以为个体的创造活动提供信息,又可以激发或阻碍创造力的发展。

 

以上六种资源在创造力中也不是孤立地起作用,而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斯滕伯格和鲁巴特根据这一理论指出,创造力充分发挥的关键是上述创造力六种成分的投入程度和它们之间的凝聚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低创造力的原因在于人们没有投入足够且合适的成分,而只有当这六种成分经过有效的聚合后,才能产生高创造力。(曹能秀:《从斯滕伯格的创造力投资理论谈幼儿创造力培养》, 载《云南师范大学学报》,2000(6)。)

 

小结

 

本节讨论了创造力的内涵。首先引出了多位研究者给出的关于创造性的定义,然后对创造力的共性加以综合,并阐述了创造力的心理要素;接着介绍了创造力的特征、分类和创造性人格;最后介绍了三种创造力的研究方法和两种创造力的新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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