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10.1.2条中的结构重要性系数
(2012-10-31 08: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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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的10.1.2条,说到预应力作用效应有利或者不利时“结构重要性系数”的取值。这点,是规范新加的内容,但奇怪的是,条文说明对此未加解释。
说此条内容有些难以理解,是指,按照《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的2008年版以及《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的2012年版,均找不到结构重要性系数有如此取法的依据(实际上,《建筑结构荷载规范》一直就没有规定“结构重要性系数”的取值,而是在《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中,只不过,《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目前还没有依据《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2008年版编制的更新版)。
如果仔细分析一下的话,我们会发现,《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规定的γ0取值,实际上是默认“荷载组合值越大越不利”,这样,越重要γ0取值越大。
但是,对于“荷载组合值越小越不利”的情况,再按照“越重要γ0取值越大”的原则处理,就会适得其反。
《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没有考虑后一种情况,莫非是认为,后一种情况“逻辑上是存在的但实际上不存在”?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的10.1.2条,个人认为,是对γ0取值的一种补充:当预应力作用效应有利时,就属于“荷载组合值越小越不利”的情况(等同于“越大越有利”),这时,有利影响不能随结构重要性程度越高放大越多,而是取为1.0。
若将括号去掉,用γ0乘以括号内的各项,看得会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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