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侠影被抓 证监会居然不知
(2013-10-29 10: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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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侠影证监会法治质疑监督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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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赟按:再次看看笑蜀的《从新快报事件看索多玛之城的法治之路》一文最后一段话之深意与警醒:“因为恶恶相磨走开,因为小恶原谅大恶,甚至为大恶不择手段地对付小恶而欢呼,你就等着自己沦为口鱼的那一天吧──你也不是义人,你也不会没有一点小恶,选择性对付小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也为你准备。不要等到真到了那一天,才来说后悔。”】
皮海洲:
在上周末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针对媒体报道的“以质疑上市公司在网络小有名声的某网友(即“天地侠影”)被警察带走”一事发表看法时表示,证监会一直以来都支持并且欢迎社会各界对资本市场参与各方加强监督,但这种监督一定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理性、客观发表评论,避免误导市场。至于“天地侠影”被警方带走的事情,目前证监会不掌握具体情况。
“天地侠影案”证监会并不掌握具体情况,这一信息至少反映出“天地侠影案”在程序上出了问题。毕竟“天地侠影案”是发生在中国股市的事情,而且“天地侠影”是被警方以涉嫌“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抓捕的。由于“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的认定具体很强的专业性,通常说来是需要证监会立案稽查后才能认定的。然而,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不掌握具体情况,那么很显然,“天地侠影”涉嫌“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这只是一种非专业的认定,是否正确自然也就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也正因为并非是证监会的认定,这就难怪证监会对“天地侠影案”并不掌握具体情况,也难怪证监会一直对“天地侠影案”失声。
其实,证监会是不能失声于“天地侠影案”的。毕竟这涉及到一个专业问题,也涉及到股市监管部门的职责问题。既然“天地侠影”是以涉嫌“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抓捕的,那么这就涉及到监管部门的职责问题。因为对“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的认定,是有其专业性的,需要证监会立案稽查后确定,所以证监会理应履行自己的职责。如果没有证监会的专业认定,那么“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是不成立的。所以本着专业与职责所在,证监会不能失声于“天地侠影案”。
不仅如此,证监会不能失声于“天地侠影案”,这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上市公司权益的需要。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角度来说,质疑上市公司是投资者的权利所在。如果“天地侠影”不涉及“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那么“天地侠影”就不应该被抓捕。相反,如果“天地侠影”确实涉及到“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损害了上市公司的利益,那么证监会的介入就可以还原事情的真相,这显然比警方抓人更有公信力。因此为了保护投资者与上市公司双方的合法权益,证监会也必须直面“天地侠影案”。
此外,从保护举报人的角度来说,证监会也不能失声于“天地侠影案”。日前,证监会主席肖钢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称:“保护中小投资者就是保护资本市场”。肖钢主席在文章提出“建立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完善举报查询、保密措施,有效保护举报人”。如何“有效保护举报人”?“天地侠影案”就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因为在“天地侠影案”中,“天地侠影”本身又具有举报人的身份,曾公开向证监会举报了有关事宜。如今,“天地侠影”举报的事情还未核实真假,“天地侠影”就被抓捕了,这显然不是“有效保护举报人”之举措。
也正因如此,证监会有必要介入到“天地侠影案”中来,对“天地侠影案”立案稽查。一旦“天地侠影”真的涉嫌“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那么该给行政处罚就给行政处罚,该移交公安机关就移交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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