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心灵里的故乡]
故乡这两个字,无论从嘴里说出来,还是从笔尖上落下来,都很重,很泥土,很浑厚,很绵长,容易让人眼眶发热,思绪万千。
故乡是非常具象的:一双小脚丫踩过泥泞,留下几窝浅浅的脚印;迎春花设下了埋伏,苦菜花打上补丁的小路;院墙边一年红透一次的柿子树,为秋天吊着灯笼;陪伴馋馋的口水一同晾晒在卵石上的几尾干鱼;从村口里叽叽喳喳跑出一群没有笼子的眼睛;在一头牛背上默默听笛的白鹭;捡蘑菇时长出了一只只眼睛的竹篮;傍晚,一道道在天行走的炊烟。最清晰的,是母亲唤你吃饭时喊出你缺了两颗门牙的乳名……
从小到大,故乡这两个字在我的理解中一直是狭义的:他是我的出生地,是我永远的童话,它古老,是在起伏的丘陵、平原或水边野生野长出来的一座村落,山那边或很远处过来一条路,一直走到村口。那里有父母成婚的老屋,屋里有一架床,至今能够在时间的记忆里重复我的第一声啼哭。
在我的意识中故乡有一盘巨大的根,吃进泥土里,深几千丈,任何风雨霜雪无以撼动。是一个可以把灵魂和心拴一辈子的地方。中国现代诗人中,我认为有两位人最准确地用诗句表达了我对故乡的认知,一位是杨键,他这样写故乡:
乡村啊,就像一头驴子,
一根绳子就把它留在了树桩上。
……
还有一位是高凯,他这样写故乡:
走时我用一根小河拴住了村子
走时我用一根小路拴住了村子
走时我用一根炊烟拴住了村子
走了很久以后
在离村三千里的地方
我这个奶名叫拴牢的天涯人
用一根不断的肠子
拴住了村子
这样一种认知使我在写李白故里时遇到了困惑:循着史料中的记载寻根问源,李白可考证的祖籍为甘肃成纪。隋末时,其族人蒙难,谪后条支,远离故土的母亲把他生在了碎叶城。
五岁时,在马背上摇过了童年的李白把一双脚落定于四川江油。
二十五岁时,真正自己给自己的命运当家作主的李白,把第一个家安居在湖北安陆白兆山下。其后命运安排他,又以不同的形式在河南、山东、南京、安徽等地生活和寓居。
于是围绕李白故里究竟何处?这些年始终没有中止过纷争,真得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最近湖北安陆,因注册用“李白故里,银杏之乡”,遭到四川江油的质疑。
就故里之争本身看,这不是件坏事。它折射出人们对文化软实力的重视。两地都将李白这位世界级名人视为自己的地域文化资源,试图将其打造成自己响当当的城市文化名片,这说明大家都意识到了文化本身潜藏着巨大的倍增性效应,它可以直接或间接地给某地、某方面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附加值。
然而时间真如白驹过隙,倏忽千年。关于李白的故里的准确属地已经模糊在岁月里,所有的研究、考证、结论都是在史料堆里出出进进,然后根据当事人的分析形成带有实用性的主观推想。结果,成为后人越来越感觉不知所云,也越来越不愿意去追究的人云亦云了。
但我天性认真,还是一头扎进去,扎进唐诗三百首,扎进没有路径的故纸堆,在第六感觉的引领下,用目光开道,让思维的触角鞭辟入里,直抵李白的心灵最深处,以诗人的视野,站在过去、今天、未来三个跨度的层面上去看故乡。
立时,醍醐灌顶,有一种别开洞天、豁然开朗的通透感。
其实故乡情结极其简单:就是一种回望,它具有回忆的发散性,不会集于一时、一地、一事、一景、一物。它是一种随机可发的触景生情,由现时里的无意触发,突然对自己最难忘、最信赖、最依靠的故土、故地、故人、故情的一种意念性的向往和回观。它是抽象的具体,又是具体的抽象;它可以存在于现实,也可以借助于想象。
我翻读了【唐诗三百首】,写思乡和故里之情的佳句不少,但没有一首直接写自己所思念的具体地点和地方。这就说明诗人的心很大,就其心灵里居住的情感而言,故乡在其于当地生活居住时是具象的,一旦离开,成为游人离子,故乡就成为抽象情感寄托的:故乡可以是一片屋顶,一声吱呀一响的推门声,一片咬破寂静的蛙鸣,一条绕过村落的河流,一位在村口举目张望的母亲,一条卧在路边、身后倒下一架铁犁的老牛。这时的故乡,完全由诗人当时和的心境和意念去联想、派生、择取。
我们来看一些句子:
乡心新岁切,天畔独潸然。
----刘长卿
傍邻闻者多叹息,远客思乡皆泪垂。
-----李颀
乡泪客中尽,归帆天际看。
----孟浩然
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
----宋之问
共看明月应垂泪,一夜乡心五处同。
-----白居易
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
-----杜甫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
----李白
让我们有灵性的眼睛跟着这样的诗句去看故乡,故乡一定是多维的。一万只眼睛会有一万种视角,我们不应该让它拘泥于某一种板上钉丁的物象。对于灞桥折柳别,天涯游子意的离人和骚客而言:它就是思念家乡时的一个图腾,也是人生浮沉时情感存放的一处寄托。
大约这是唐人共同的心绪,在诗人李白笔下,对家乡和故里的情,也大多用抽象手法去表达。
如:“仍怜故乡水,万里送行舟”。诗人由江水的那一端联想到家乡。
再如:“一为迁客去长沙,西望长安不见家”。这时的家,是另一种故里,是理想和事业的后院。这时诗人是在替命运的波折和坎坷咏叹。
写到这里我就想,诗人李白在寻求思乡之情的回望之门时,为了达到随处可见,情由境生的超然境界,其实已经把家乡和故里抽象为不同物象。
那么我们在替李白寻找故里时,是不是也可以新潮一点。我们只管大着胆子,灌几杯酒下肚,学习诗仙的狂放,迈着醉步走进诗人的心灵之门。如果你勇敢地走进去了,你会发现诗人心灵里的故乡是变化的、多样的、唯美的、抽象的:
母亲---诗人生命的故乡。
诗人大解有一段话写得很精彩:母爱是人类最原始的情感,也是最伟大的情感,母爱无私,母爱无疆。从人生命的意义上说,母亲的身体才是我们真正的故乡。我们来看一首诗:
《终止一次生与死的拔河》
母腹,我从前世过来的第一个客栈
是蜗居混沌的一世王朝
我做过真正的孤家、寡人和朕
宫殿里没有一点摆设,我叫它子宫
恒温36.5度,
浮生的海看不到岸,只有羊水
不认识天空、风和白帆
破世那天,
另一个世界传来声嘶力竭的叫喊
我驾行的时空隧道开始变形
紧张绷着脸,靠在出口的左边
痉挛撕扯自己 ,倚在出口的右边
我虫子一样,唯一的意识是母亲痛苦
疼痛和虚汗是她不愿保留的权利
于是我用嘹亮啼哭剪断脐带
终止了一次生和死的拔河
那一世的门关了
胎衣,是生者脱下的一件寿衣
我躺在一片虚弱的微笑里
不知道谁教我吃了第一口奶
不知道用多大的力气睁开天真无邪的眼
我成了自己的神
今天,当一阵秋风白了我的须发
我没有抖,只站在一片叶子的悲容里
开始究根问底,苦思冥想
相对于死,是不是一个人的生
相对于生,是不是另一个人的死
轮回啊,你不要开口
我希望时间为我施舍一次守候,长一点
让我明明白白想下去
悟透了,我会毫不犹豫
用一只没有仇恨的手抓住死亡
平静一笑,把它活活掐死
混沌之初,我们在那一岸,母亲在这一岸。母亲为我们毁弃了自己价值连城的年轻和窈窕动人的身形。决胜时刻,她咬紧牙关,在一次壮烈的分娩中给了我们生命。从这种意义上讲,母亲的身体,才是一个伟大的生命——李白最原始的故乡。
尽管诗人自25岁仗剑出蜀远游从未回去过,他也没有像常人那样踩着没膝的蒿草,在自己父母的坟上加一捧土。我们翻看诗人现存的1050首诗中,从中找不出一首写给自己父母的诗。因此李白的身后,那一对躺在墓地里的耳朵就没清净过,有人说他不孝,有人说他的所有情感都给了诗歌。诗人就这么背着冷漠、冷血、冷酷的恶名在另一个世界一直徘徊到现在。但我想这是诗人承负的使命和当时条件下的交通和信息传递状态所致。我们如果苛求,尽可以怪他;我们如果宽容,则可以不怪他。他毕竟只是诗仙,而不是圣贤。
另外做为大智慧的诗人,李白的禅悟极深,他清楚地懂得:这个世界上只有伟大的母爱是毫无目的的,不求回报,不用也不需任何形式的感谢。谁对自己的母亲说出感谢这两个字,不仅做作,而且生分、虚假。
母亲给了我们生命,就希望我们在跋涉中长大,把自己大写成一个人,不管我们走多远,不管我们是否回来,她始终在惦念中站着,一头青丝花白了,一双眼睛昏花了,一双腿挪不动了,还是那么站着,用心里的爱和目光为我们人生遮风挡雨。
所以我相信,在月光下吟唱“我寄愁心与明月,随风直到夜朗西”这一诗句的李白,当时一定会看见月光里一头白发的母亲,在他欲登太行雪满山、欲渡黄河冰塞川的悲愤和委屈时刻,他一定会想起给他端来一碗热饭,又去灶前续火的母亲。
马蹄---诗人记忆里的故乡。
在当时的交通条件下,从碎叶城到甘肃成纪,再折道四川江油,是十分漫长、艰难的跋涉过程。
在没有驿道的沙漠、戈壁、野岭和山道间。一行踏踏作响的马蹄,在白天和黑夜里骑着阳光和月色行走。李白的童年就卧在马蹄作催眠曲的颠沛流离中。
那时天真,意识还没有长大,懵懂的眼睛在有节律的马背上晃着。左边的筐里装着包裹了日子的行囊,右边筐里挤着他和哥哥左顾右盼的小脸。他看见了不长树木的沙漠,看见了没有地名的戈壁,也看见了不认识树木的荒野。
后来回想,那时记忆最深,最熟悉的,就是走到哪里都叫相同名字的路。
直到马蹄停在江油,他离开马背,两脚踩着结结实实土地行走,然后和哪里的稻谷、高粱、野草和树木一起成长。这时他才意识到那只驮过艰辛和沉重的马蹄已经老死了。接着圈里空了,石槽空了,那种熟悉的嘶鸣和嚼草声被死亡删去。父母居然抹泪,为一匹从塞外把一家人驮到内地来牲口悲悯。
回忆中,他们谈到了碎叶城,李白像听天书,那一段记忆是空白,但他熟记着马蹄,熟记马蹄踩踏疲劳和喘息时那种沉重的声音,记得马蹄后面的路弯弯曲曲,也记得马蹄前面的路曲曲弯弯,停下来歇息时母亲指着身后告诉他,马蹄的那一头是故乡!但他不同意,很天真,也很执拗地用眼神指着马头前面的方向说:娘亲,你说要回家乡,那么马蹄落在哪里哪里就是故乡。
李白当时的眼神是幼稚的,他只是感觉马蹄亲切,马蹄的下面有花草,有骆驼刺,野苜蓿花,是蜜蜂和蝴蝶歇息的屋顶,马蹄丢在身后的每一个蹄印都被泥土收藏了,用脚丈量叫路程,用岁月丈量叫里程,被马蹄踩过的这片土地从不叫疼,也不喊累,它很负责,一丝不苟地拓下那些比路还长的马蹄。
李白在没有成为诗人的时候就想;最后一个马蹄圆寂的地方,就是他今世的故乡
妻、子——诗人爱情和亲情的故乡
在这里妻与子之间加了一个顿号。妻,指李白的妻子,子,指李白的子女。
1300多年前,当一双“哆如饿虎”,炯然有神的眼睛穿越古云梦泽,在湖北安陆与宰相孙女许宗璞那双望断秋水的眼眸相撞,两颗年轻的心一颤,白兆山顶那棵刚种下的银杏枝叶也为之一颤。接着就有了人约黄昏后,有了一种碾转反恻遥想另一种碾转反恻。
不久白兆山下的竺乾院就有了李白第一个家。其后的日子里,两人相亲相爱的身影就在那栋舍院里进进出出。
一年之后的一个清晨,黎明试探着用微亮的光去触摸窗棂。油灯突然亮了,有一阵呻吟声传出,接着是紧张和忙乱,随后一声响亮的啼哭破窗而出。一颗太阳被惊醒,李白第一个孩子伯禽出世了。
白兆山顶,那棵正在抽条的银杏树已经把根牢牢地扎在这片土地上。又长出一圈年轮的树干在晨风里摇曳着自己的枝叶,发出声响,如天然的梵音,象在为一个生命的降临祝福祈祷!
三个月后,当手脚笨拙的李白抱着孩子在院子里走动,用那只捉笔的手指着一轮月亮给儿子吟诗时。诗人的心境是丰富的:他左边的一只眼睛含情脉脉,依旧住着爱情;右边的一只眼也含情脉脉,里边开始萌生一种牵肠挂肚的东西,我们叫它亲情。
这时李白心里开始有诗意的情愫爬出枝蔓,他想,月下这栋舍院在今后的几十年里可能就这般模样了。但它会因人的心境幻化成不同的物象:
在他和妻子眼里,这里是爱巢;
在普普通通的日子眼里,这里叫家;
在以后一天天长大,最终要插翅高飞的子女眼里,这里叫故里。
月亮---诗人灵魂归隐的故乡
李阳冰的《唐李翰林草堂集序》字数不多,但记写李白的出生却用了较多的字:“惊姜之夕,长庚入梦,故生而名白,以太白字之。世称太白之精,得之矣”。大意是说,李白的母亲生他时,梦见太白金星,所以给他起名白,取字太白。夜空里的星宿与月亮本身就是神秘默契者。
所以李白一生爱月,月是他发酵灵感的粬子。李白一生爱月,写月,读月,留下许多吟月、歌月、颂月的千古佳句。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过去读这流传千年的佳句,我只把它理解为诗人的一种思乡情怀,现站在诗人心灵的门坎上重新品读,才明白:在诗人灵魂的最深处,明月和故乡是等量齐观的,不分伯仲,异曲同工,是一个物件的两个名称,就像太阳可以叫太阳也可以叫日头。
在诗人精神世界里,一轮皓月是皎洁的,它高悬于漆黑的夜空,不因阴暗而玷污自己,不因孤独而放弃执著的操守。它高洁而不清高,有时是一地清辉,有时平卧于江湖之底,让居住莲花的清水磨洗一个向往干净的灵魂。静影沉璧——是诗人生命的寄托和向往。
因此,诗人在举头和低头之间,看到和想到的都是灵魂最后要归去的地方:一个是诗人肉身的故乡;一个是诗人灵魂的故乡。
最后,当他的诗歌人生耗尽最后的灵感、才华和豪情之后,灵魂开始憔悴,消瘦的身影逐渐引起月光的同情和怜悯。在风都可能撞倒他的那个夜晚,他终于扶不住可怜的自己了,
在采石矶,他将酒樽孤注一掷,借着酒力一跃,入水捉月去了。月没有拒绝他,随着光影一零乱,他去了自己存放灵感和才华的地方,从此他另一个名字叫李太白。
酒---诗人赊借诗胆的故乡。
就像风不能吹来灵感的种子,其实酒也不能为诗人创造灵感。
尽管“李白斗酒诗百篇”被传为千古佳话,但那是放大后的夸张。实际上,喝醉了酒的李白不要说写诗,就是用两条腿把自己走回去都会成为难题。所以一群“笑杀山公醉如泥”的孩子们,就在酩酊大醉山道上看到李白“头上白接离,倒着还骑马”的狠狈形象。
酒的化学成分是乙醇,能通经活络,促进血液循环,摄入过量,会使大脑抑制功能减弱,显示出较长时间的兴奋现象,所以就有了酒助英雄胆的说法。就李白的许多诗句看,诗人倘若喝得适量,酒入微醺,诗胆开张,这时真的是“口吐天上文”、“诗才比天高”。
我这里列几例其诗胆被酒泡过之后,诗人玉树临风,从白云为帘的天边摘来的句子:
“一风三日吹倒山,白浪高于瓦官阁”
“长风吹月渡海来,遥劝仙人一杯酒”
“待我尽节报名主,然后相携卧白云”
“巴陵无限酒,醉杀洞庭秋”
“尧祠笑杀五户水,至今憔悴荷花空”
“人游月边去,舟在空中行”
“黄河捧土尚可塞,北风雨雪恨难裁”
“明月不归沉碧海,白云愁色满苍梧”
“请君试问东流水,别意与之谁短长”
“梦绕边城月,心飞故国楼”
读这样的句子有一种特别的感觉:“句从天上落,人自帝乡来”。看来酒还是有特定地放大作用,它本身不能给诗人创造灵感,但它却在“酒后意风采,三杯弄宝刀”的颠狂中扩张了诗人的诗胆。所以,李白爱酒。“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我们看,诗人爱酒已经爱到了错把酒香当故乡的境地。一旦喝到“三杯通大道”,诗人就进入无意、忘我、小人间的状态,什么三纲五常、皇帝老子都去了九霄云外,这时的谪仙就有了“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的霸气。想象和夸张极度出位抻拉出最大的张力,诗人的豪气横贯天地之间,直如排山雪浪贯彩虹、藐银汉、小人间,大千世界浩荡联翩来眼底。
被称为诗仙的李白,这时一叶轻舟,两岸桃花,他端坐于酒香里,一湖荷花摇影,举杯邀月,吟诗百篇。扑岸的浪花大呼小叫,举着好高务远的眼睛,争看“几度诗狂欲上天”的李白。
土地---诗人叶落归根的故乡。
除了天空,人间最大,莫过于土地。按照一脉相承的理念去想,在同根同宗的中国,其实那些远行的离人游子,无论走到哪里,脚下的土地都是故乡。
“峨眉山月还送君,风吹西到长安陌。长安大道横九天,峨眉山月照秦川”。在诗人的意想里,峨眉山月和长安厚土、八百里秦川是跨时空的画面组合。月光普照,使我们在哪里举头都望见故乡的月;土地博大,任我们走到哪里都脚下都踩着放大了的故土
诗句里,李白借物喻意,把广义的故乡交待的多么清楚。其实不论现在落脚的土地,还是远在记忆的故乡,头顶一轮月,与脚下一片土。就是照临和被照临的关系。对于后面的每一个脚印来说,前一个脚印所站立过的地方都叫故土。当最后一个脚印把自己踩进泥土,就是生命的归宗,从这个意义上讲:土地是每个人永恒的故乡!到最后,每个人会把自己的生命返朴归真,我们那点可怜的骨灰都由土地接管,并替代我们永久收藏。
这样想,安陆和江油就无需为李白故里之所属去争执了。两地都是他曾经生活过的地方,诗人脚下横洹绵延的土地都叫中华大地,它是诗人心灵深处既可放大也可收缩的故乡。在这一片属于人类的土地上,他学会站立,把自己走成伟岸。走成中国古典诗歌的丰碑。这片土地非常负责,一丝不苟地拓下他一生的脚印。在诗人最后的一个脚印圆寂的地方,我们可以看见一片叶子落叶归根,诗人把自己的灵魂安顿在这里。这时,起点和终点会师,尘埃和灵魂对话,双方平起平坐,没有高低、尊卑,都在重新认识这片泥土。终于禅悟,它的曾用名叫故乡,它的别名也叫故乡。这时才明白土地是大一统的。不管什么人,不管你生前荣耀还是卑微,最终都要重归故土,它的俗名叫----入土为安,它的艺名叫叶落归根。
这样想我们对诗人故里归属就可以持一种大器之态。其实诗人心灵和我们每个人心灵里,故乡都可以托付于多种情态和意境。因此争赢了李白故里在哪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谁能把李白文化这张牌打得出神入化,谁能以此为基石,创造出比李白诗歌文化更灿烂的民族文化。也就是说,我们不要就既定的东西属于谁去争高低,而要在谁能提升文化附加值,把文化软实力转化为硬实力上比高低。
对了,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一句话:真正的金饭碗,不是靠一只拿到手的金碗去吃饭,而是靠一双端碗的手,用勤劳和智慧给自己碗里不断地添饭。。。。。。
哦,想起来了。这是昨天临晨,我于梦里去看李白。临别时,他突然兴奋起来,阔袖里伸出一只手,猛地推开院门,就象一位行为艺术大师,立于自己心灵的门口,翻开一本《特别关注》,面对我的目光一字一句读出来的。。。。。。
我当时还想:唐朝那会儿,好象没有这本刊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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