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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明星BIGSTAR》“江湖郎中”专栏

(2006-08-28 13:32:47)
郎启波:“戏霸事件”的背后
 
□郎启波
 
 
 

 一段时间来,“戏霸”这个词占据了各大媒体的版面,这个普通的词语一夜之间获得了大明星般的曝光率。

数日前,在李保田将自己主演的被“注水”的电视剧投资方一怒告上法庭后,随即招到他起诉的投资方联合了另外十几家影视公司联合的声讨,并被冠上一顶“戏霸”大帽。在媒体催化剂的作用下,李保田一夜之间成为真正的“戏霸”了。

从声讨事件的表面上来看,投资者声讨李保田是为了维护其“弱者”的权益;实际上,这只是在娱乐产业化的进展中,一直保持着自己个性与原则的李保田触犯了娱乐圈的潜规则而已。一向在话语权上占据优势的投资方,当发现有他人也在争取话语权时,他们就试图用资本运营的游戏来打压他人的话语权。

长期以来,投资方都是处于话语权优势的一方,演员只是他们可以尽情利用的一颗赚钱的旗子。我曾经看过无数份剧组与演员的合约,无论是多么大牌的艺人,他们大多都处在话语权的劣势位置。譬如说,演员要如何去配合剧组的宣传推广等等;再譬如说,演员在什么样的场合不许说什么话等等。

李保田是个爱钱的人吗?答案有2种,他爱,但也不爱。说爱钱吧,他爱的是取之有道的钱,在商业市场中,演技也可以纳入商品范畴,那么既然是商品,就可以按照市场规律来喊价;说他不爱钱吧,那也是真的。

我们每天打开电视机或者翻开报刊杂志,无处不是大大小小的明星在广告着,在对着你的钱包说着让你心动的话!

我所知道的几个真实例子是:早在10余年前,曾经有商家曾经抱着500万元的现金来找李保田拍广告,李保田要是想赚这些钱的话,其实很简单,花上一天两天的时间就足够了,拍几组照片、几个镜头就OK了,但是对着这些诱人的钞票,李保田一口就回绝了。至今,依然有很多未死心的商家抱着大笔的现金去找李保田做广告,但大多无功而返。为什么?很早以前,李保田就知道自己作为一个公众人物的影响,在自己对找上门的商家了解不多或者根本不知情的情况下,他深知,如果自己赚了这几百万元后将有可能导致一个什么样的的后果。他拒绝的是因为他的良知,他的良知至今没有被钱侵蚀。

但李保田这一次为什么愤怒了?他为什么要主动将投资方告上法庭呢?有人曾怀疑这一起事件的真相仅是李保田和投资方的炒作,事情的真相真的这么简单吗?绝对不是,如果是这样的话,李保田就不会去拒绝那些比拍电影(点击进入腾讯电影)或者电视的佣金来得更快更多的广告代言费了。他一厢情愿地想要对观众负责,他不允许自己付出了心血的作品遭遇到注水,但是他可能忽略了:仅凭借他单薄的力量想要去改变娱乐圈的游戏规则,想要去改变为赚钱而还没有足够意识去重视商品品质的老板们,他们肯定不会答应!

“李保田是个脾气有点倔的怪老头,一个为创作而疯狂的老头。”一直以来,圈内很多人在提到这个怪老头时,都对他充满了敬意。李保田的“戏霸”事件绝对不是娱乐产业化进程中的一个个案。在李保田们和投资方的老总们之间,一方面要将艺术的品质,而另一方面要去考虑如何回收投资并赢利。艺术创作与资本运营之间始终是一个矛盾与合作的共存体,类似的“李保田事件”在将来还会发生,类似的冲突也会越发地激烈。

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演艺界多些李保田这样的“戏霸”,我们的影视剧质量将会有更多一层的保障。请记住,中国已经加入WTO好几年了,如果我们的影视公司老总还是在继续自己当年做小贩时那样只懂得卖注水猪肉的原始的经营理念的话,还没有将自己转型为企业家的话,当更多的外商和外来资金及带着更多先进的经营管理手段涌入时,我们的投资者们如果抱着侥幸的心理去卖注水猪肉的话,我们的影视剧创作的前景让人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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