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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松伶内地被告疑为炒作的三大疑点

(2009-06-30 20:52:56)
标签:

陈松伶

被告

内地

经纪人

劳务

欠款

工资

港星

明星

娱乐

分类: 娱乐评说

http://www.tuhii.com/data/chinal/c/0078/23.jpg

 

小爱/文

 

曾经与陈秀雯、关咏荷、周海媚等并称为“TVB四大花旦”,被誉为“小调歌后”的陈松伶近年来开始投身内地发展,那段红极一时的经历也只能留在不少人的记忆中,对于已经近40的陈松伶来说,过气这个词也不得不套在她的身上,曝光率也少的可怜,几近被人遗忘,但今天的一则新闻将我重新把那个曾经的TVB大美女狠狠想起,为什么要用“狠狠”这个词,却是她惹上了一个官司,这个官司怎么说呢,有点滑稽,不是那么的让人提得起兴趣,难怪百度搜下来有关这条官司的新闻寥寥无几,看来现在新闻编辑们也知道并不是所有跟明星沾上的事情都是热点,至少陈松伶这事有点奇怪,它不是常见的明星和经济公司的纠纷,而是一个草根经纪人和明星的劳务纠纷。

 

事情咋回事呢,陈松伶在2006年与原告黎凡相识后,后者就积极帮她在内地发展。黎凡在采访中说,自己在一家杂志工作,因为一直很喜欢“松松”,所以很愿意帮她“拉活”,当时陈松伶主动提出给其20%的劳务报酬。“谈成的有两个活动、一部电视剧和两个广告。”电视剧《亲家》于2007年6月开机,陈松伶的片酬是78万元。按照约定,陈松伶应当给黎凡15.6万元,但她只给了一半。黎凡说,至今的两年间她多次提及此事,陈松伶开始也表示“一定会把钱给你”,但后来慢慢发展到电话不接、短信由他人代回、两人很少能见面的境地。黎凡说,直到今年6月,眼看要过民事诉讼案件的有效期了,她才不得不向法院提起上诉。这看似合情合理的诉讼在我看来怎么都有些别扭,仔细想想到底别扭在哪,应该有下面三点!

 

一、陈松伶怎么也是一位港台知名艺人,也不至于拍戏什么的要抠门到连劳务费都不给拉活的经纪人的地步,既然当初答应好的是20%,就证明陈松伶有能力偿付这些费用,作为一位一心要进军内地的港台艺人来说,形象比什么都重要,对于一位成名已久的艺人来说,圈子的规矩不会不知道,一点点风吹草动都会引来事端。

 

二、正在TVS-4上演的《单亲妈妈》被称为《春天后母心》“姊妹篇”。该剧会集了陈松伶、刘恺威、陈莎莉、姜华、李颖、蒋毅、刘庭羽、陈佳欣等众多演艺明星,将爱情、亲情、悬疑、商战等元素融为一体,讲述平凡的“单亲妈妈”安秀妍(陈松伶饰)所遭遇的悲情命运与幸运转折。不知道这是不是那部78万片酬的电视剧,很多艺人都选择在新剧热播的时候再加把火,陈松伶其实近年来戏真的不多,难得的一部内地热剧上映她会选择在戏外也火一把吗,说实话娱乐圈事情真真假假,真的很难说。

 

三、黎凡作为陈松伶内地的经纪人,自然也要有一套如何让自己的偶像变得更火的方式,这样的炒作虽然看起来有些“大”,但终没有脱离收放自如的圈圈,完全可以在达到炒作目的时候以庭外和解的方式圆满收场,陈松伶不会吝惜一点劳务费而耽误自己广阔的内地前途,当然这些也仅供娱乐,只为博八卦客们一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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