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公交坠湖事件背后的思考
(2020-07-13 15:58:03)
标签:
安顺公交 |
分类: 经济/历史/社会 |
贵州安顺公交坠湖事件,据贵州安顺市人民政府通报,系公交司机张某钢蓄意报复社会,而产生的诱因是他的承租房被拆且公租房申请不成引发的不满,无疑,他殃及21名无辜者的犯罪行为,理应全社会应当最严厉的谴责与唾弃。他的这套承租房,实际上是自管公房,严格讲是单位自管公房,所谓单位自管公房是指由企事业单位自行经营的国有或集体所有的房产,作为承租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但是由于拆迁影响到承租人的居住权益,故拆迁时需要给予承租人一定补偿,单位自管公房补偿的方式有二,一是货币化补偿,但补偿款不会全部给承租人的,还有给房产所有权人的单位的补偿,但给承租人的补偿款应予保障承租人的居住条件为前提,从通报中可见,40平方米加奖励基金只有72542.94元补偿款,这是不足以让张某钢完成自建房的,所以,张某钢没领补偿款,并又申请了公租房。二是由房产所有权人的单位另行安排住房,这一点该单位却没有做,安顺市人民政府通报中有这样的表述,值得注意:“调查组将进一步深入调查,房屋拆除和接访接诉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2条规定:房屋拆迁与补偿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另外,公租房的申请、分配与收回的作业,是否在阳光下运行,也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