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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证券/资本/金融市场法制 |
【警惕股市场外配资的法律风险及其后果】
近期,股市向好,祥云飘飘,股指屡屡重攀新高,这种情况下,股市场外配资也复而重起,并以民间借贷形式出现,但场外配资不同于正常的场内融资融券,它不仅是加大了杠杆,放大了投资风险,而且法律风险也非常大,发生纠纷后有可能产生严重的后果。
2019年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此系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第九次工作会议上的产物,故民间俗称《九民纪要》),对于场外配资合同纠纷,《九民纪要》中第86条明确提出,场外配资合同应认定为无效。这一文件虽然只是针对上一次场外配资纠纷(2015-2016)的审判总结,但对今后的场外配资合同纠纷,同样后指导意义与警示作用。具体讲,《九民纪要》第87条归纳为“合同无效的责任承担”之三个“不予支持”、一个“予以支持”和一个“过错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