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听证申辩有效,收到第二份处罚预告,13万股民仍可登记索赔
(2020-06-30 16: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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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证券民事赔偿 |
《康得新听证申辩有效,收到第二份处罚预告,13万股民仍可登记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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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8日晚,康得新发布《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这是康得新收到的第二份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第一份在2019年7月6日。看上去,康得新公司及实控人针对第一份事先告知书的申辩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第二份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中有下列预告:一是具体违法行为从4项减少为3项,减少了1项;二是虚增利润总额略有减少,4年总额减少近4亿元,减少比例只有3.36%。虚增利润从119亿元减为115亿元,但没有实质性区别;三是拟被处罚的自然人从27人减至12人,减少了15人;四是有3名拟被处罚者罚款从每人5万元减少到每人3万元。
中国证监会查明,康得新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2015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为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情况。三、未在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由于康得新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向广大的康得新投资者展开征集,投资者可以向前述律师进行索赔登记或预登记。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等证券欺诈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宋一欣律师认为,康得新案诉讼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16年1月22日至2019年1月22日期间买入康得新股票或债券,并在2019年1月2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或债券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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