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云网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预征集》
(2014-10-20 10: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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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 |
分类: 证券民事赔偿 |
中科云网涉嫌违规被立案 沪杭律师联合前期征集索赔
2014年10月14日,中科云网(002036)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督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 141906 号),因涉嫌证券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调查,同时,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科云网,证券代码:002306)和公司债(债 券简称:ST 湘鄂债,债券代码:112072)自2014 年 10 月 13 日开市起停牌。因公司尚有其他事项,待公司履行完信息披露义务后公司股票和债券将复牌。
1、在增信房产上设定在先抵押违反了公司承诺。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1 日将 列入增信资产池中的陕西房产(增信公告初步估值 2.2 亿元)抵押给北京国际信 托有限公司,抵押金额为 1.3 亿元。该抵押行为违反了公司 7 月 16 日《关于在 公司转型过程中为公司债提供增信措施的公告》的承诺,导致公司债增信资产价 位大幅减少,不能覆盖 12 湘鄂债本息金额,严重损害了 12 湘鄂债债券持有人利 益。
2、公司陕西房产在先抵押的程序和披露违反法规。公司陕西房产 2013 年 12 月 31 日账面净值 6,558 万元,占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 6.02 亿元的 10.89%。上述抵押行为未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也未进行临时公 告,仅在审议《关于在公司转型过程中为公司债提供增信措施的议案》时作为附 注一并审议,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第一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的规定。
3、公司增信措施进展情况的披露违反法规。公司 2014 年中期报告关于公司 增信措施的披露未涉及进展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 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八条。”
上市公告中,公司对相关事项作了说明并公布四项整改措施,还表示将于 2014 年 10 月 30 日向北京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并披露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及责任人等相关事项。同时,公司诚恳地向全体投资者致歉。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分析,2014年6月20日中科云网股票收盘价5.57元/股,此后股价一路上涨,2014年10月9日收盘价12.45元/股,短短26个交易日股票涨幅高达124%。在立案调查之后,2014年10月15日开盘即跌停,午间收盘价为10.81元/股,预计9月及10月上旬期间买入股票的投资者将遭受较大损失,这部分投资者很可能会起诉索赔。
为维护广大因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海嘉澜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向曾经购买过中科云网股票并遭受虚假陈述损害的投资者联合前期征集诉讼委托,拟代理投资者索赔。
宋一欣律师表示,根据立案调查公告、司法解释规定,暂定索赔条件为:上市-2014年10月14日前买入中科云网(002036),并在2014年10月14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联系律师办理索赔预登记。
厉健律师提醒,投资者办理索赔预登记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深圳股东卡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从第一次买入中科云网打印到现在)、联系电话手机及地址邮编。免费审核后,律师将对符合索赔条件、决定委托诉讼的投资者进行登记,一旦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律师将在第一时间代理投资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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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