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
《金融·法律沙龙首次活动简报》
2007年2月3日下午,在上海市浦东区东方路泰和茶馆,本沙龙举行了第一次活动,共有20位沙龙发起参加者报名参加,其中7人因故请假。在本次沙龙中,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总干事吴弘教授做了开场致辞,介绍了金融法研究会历年来的活动重点和今后研究会与沙龙联动的期望。沙龙首先讨论通过了本沙龙的活动方式和联系方式,交流了如下内容:
1. 中国私募基金和黄金交易的现状
2. 新信托法规对信托行业的影响
3. 国企改制过程中的实务问题
4. 边缘投资市场的有关问题
5. 研究型非盈利机构的生存现状
6. 银行不良资产剥离与银行上市
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
《金融·法律沙龙活动方式》
一
本沙龙由金融相关行业—包括银行、保险、证券、基金、信托、期货、海外基金、私募基金等行业从业人士及金融法专业人员组成,以便进行跨学科、跨行业的专业交流。
二
本沙龙为半开放式沙龙。沙龙扩展途径由沙龙联系人定向邀请和沙龙参加者推荐产生,新参加者填写基本信息后经审核参加。
三
沙龙每两个星期举行一次。
四
每次沙龙主题由沙龙联系人和沙龙参加者共同提出,主题不涉及商业推广和敏感性政治议题。
五
沙龙不预收活动费,每次活动由当次沙龙参加者支付自己实际发生的费用。
六
每次活动前,沙龙联系人负责向每位参加者发送前次沙龙简讯和此次活动通知,并同时发送短信,参加者收到活动通知和短信后,参加者有提前告知参加与否的义务。
七
沙龙联系人会及时将已有和新增参加者的名单和联系方式告知其他参加者,如新增参加者对此项告知有保留的,请与沙龙联系人联系。
八
未经本人同意,沙龙参加者无权将其他参加者发言内容对外公布(包括向新闻媒体公布)。
九
沙龙活动可以与金融法研究会的研讨活动、网络博客圈/群的活动联动,也可以和其他社会团体、研究机构、沙龙等合办或组成战略联盟。
十
沙龙联系人由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荐任,如有变更或增减,将及时告知各参加者。本沙龙现任联系人为张瑜女士(联系方式:13611779765,nemozhang@hotmail.com)。
2007-2-3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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