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销商单页制作的相关要求
(2012-03-30 14:16:26)
标签:
杂谈 |
1、资料制作原则:针对的是业代个人,资料上露出信息为业代个人联系方式,摒弃以前的单位或集团的信息露出方式,提高业代发放资料的积极性。
2、资料制作方式:由办事处每两月收集经销商业代需求,交由广告公司统一制作模板,可由广告公司制作好后下发到各家,各家也可根据广告公司制作的模板结合实际进行适度修改后自行印刷,但必须保证资料信息露出为个体业代信息。
3、资料制作数量:根据业代需求,给予各车型的制作,以帅客、NV200、锐骐三款明星产品为主,每个业代各车型单页总量不低于1000份,期中三大车型数量不低于800份(CDV500份、锐骐300份)。经展厅经理审核、总经理签批后报办事处审核,审核通过后交由广告公司设计制作。
4、过程管控:从4月份开始严格按照资料制作、发放对接个体业代的方式来执行,各办事处专员出差时可作为一项必须检查的工作项目,对执行不到位的不给予相关费用支持,另外各办事处结合区域实际加大处罚力度,可相应缩减或全部取消经销单位当月度的市场费用,同时销售专员将其与业代的个人销车奖挂钩、督导专员将其与DBS考核打分挂钩,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将取消相应业代的个人销车奖、专营店的相应季度DBS考核分数。直到符合大区要求。
5、